第二十七章 血洗残阳(四)
“不错,要我选的话,哪怕是被天下人都看不起,我也要选择活下去。”阿西斯特又恢复了他一惯的嬉皮笑脸,笑着说,“生命是美好的,这世界上还有那么的美酒要喝,那么多的美人等着我去钻她们的被窝呢——对不起,罗琳小姐,我不是有意这么说的。”
周围传来一片哄然大笑,刚才还有些沉重的气氛一扫而光。
“我倒觉得这没什么!同样是杀人,用剑杀和用手弩杀有什么区别?你吃牛肉时莫非还在意是用菜刀切的还是用斧头砍的?战争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哪来的这么多规矩?”我想起当初对佩莱克提斯说的那番话,此刻干脆又复述了一遍。我确实觉得连环手弩是个好东西,我都想弄一把防身。
福雷斯特斜眼看了我一眼,默不作声地走到前面去了。我知道福雷斯特的心思,在贵族中确实主流观点认为弩是卑贱的武器,他不希望我在贵族中格格不入,可他的卫队又确实大量装备了这个方便又实用的武器,所以他也没有立场来批评,干脆走到前边眼不见心不烦。
“罗琳小姐,这么想是因为没有接触过这个东西,你接触过就不会这么说了。”阿西斯特笑嘻嘻地递过一个精巧的连环手弩,“这是十字弩的缩小版本,是为携带方便而发明的,射程当然也比较近,有效射程只有十米。这种连环手弩只需极少的训练就可以操作,近距离内只要瞄准好了,一个普通农民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死一个花费一生来进行训练的装甲骑士。幻想姬 埂欣醉快所以这种弩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公平、卑贱的武器,用它的军人也被视为不荣誉的。”
难怪刚才阿西斯特他们以倒“v”字队形反向包围黑衣骑士时,一合围便能立刻马不停蹄地掉头迎击另一股黑衣骑士。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们当时一定是使用了连环手弩,那听到的“嗖嗖嗖”就是连环手弩发射时的声音。
由于连环手弩装有两支短箭,虽然可以连续击发,但装填过于麻烦,所以阿西斯特当时一定是命令只许发第一箭,待迎击第二股敌人时才命令将第二发弩箭射出。
对方本已胆寒,突然间见到阿西斯特他们居然不顾身份堂而皇之地使用这种“卑贱”的武器,大惊之下哪里还敢迎战,自然是作鸟兽散了。说起来,对方损失的大部分人马,都是伤在弓弩之下而非肉搏战中,阿西斯特所言连环手弩帮了大忙倒是不虚。
“我才不在乎什么卑鄙不卑鄙呢,打仗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情。这么好的武器不用,这儿的人都有些白痴吧!”看到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我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罗琳,不许胡说。你是帝国唯一的圣女候选人,怎么可以说这种话?”福雷斯特从前面返回,没好气地对我说。周围的士兵都闭上了嘴,我也知趣地缩回到马车中。
我不知道的是,包括阿西斯特在内的所有人,人人心里都把我当成了同伴——此刻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已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与他们相隔遥远的圣女候选人,而是与海瑟斯、与他们自己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同伴。
此时已近黄昏,夕阳的馀晖把大家的身影拉得长长的,金黄色的草原在浓浓的秋意中也失去了白天的美丽,显得有些可怕起来。_k?a.n?s_h`u,p¨u\.*c~o·m¨众人不敢再眈误,急忙打马往最近的村庄奔去。那群黑衣骑士亦步亦趋,也紧紧地跟在后面。
“为什么他们不放箭呢?”我疑惑地问道。本来这种围猎式的追赶,用弓箭进行远程狙杀让猎物惊慌失措应是围猎者最好的选择,但在交战中我却发现黑衣骑士从始至终也没利用过弓箭。
“罗琳小姐请看!”阿西斯特将一副弓箭递进了马车,“这是他们配的骑兵弓。”我接过弓箭细看,发现比阿西斯特他们所配用的骑兵弓小了一截,长度不到一米。
“我们所用的弓是加大的骑兵弓,这样我们可以在敌人弓箭的射程之外打击敌人。”阿西斯特得意地说道,“最重要的是,我们还多携带了一张长弓,射程比骑兵弓远得多。至于我本人,用的又是更大号的长弓。”
阿西斯特指了指挂在马鞍后一个特制袋子里的那张长弓,我不禁有些咋舌。说起来,这个身躯继承了德米特里夫人高挑的身材,虽然才十五岁却已比大多数女子要高,但与阿西斯特这张长弓比却又相形见拙了。
难怪黑衣骑士不肯放箭,在短距离内全力冲刺确实比拉弓放箭更有效。在弓箭运用方面,阿西斯特的百人队确实称得上犀利非常,不过这也暴露了他们的一个缺点,那就是过分依赖弓箭。
虽然福雷斯特的卫队是以虎阳关战役的幸存老兵为骨干组建的,所有的成员都经过了精挑细选和严格训练,确实称得上武艺超群,更因为拥有如海瑟斯、拉斯等这样勇悍绝伦的战士显得攻击力卓越,但并不能掩盖整支部队过分依赖远程打击的这一弱点。
对于指挥不力的敌人或许还可以做到游刃有馀,但对于拥有优秀指挥官的部队呢?未必就行得通了。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刚才的正面冲击中,阿西斯特百人队一个照面就有近二十名士兵落马,而同时落马的黑衣骑士也不过四十多人而已!
虽然这群黑衣骑士的武力绝非普通部队可比,但这也反映出福雷斯特卫队的近战能力并没有达到能傲视群雄的地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弓箭的帮助,光凭伤亡的交换比第1百人队也撑不了多久!
难怪黑衣骑士遭受惨重伤亡仍然不肯退走呢,除了有后援外也有不服气的心理在内。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今天的夜晚恐怕会是自己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个夜晚了。
最近的村庄离这儿有近二十里,众人一路严加戒备,足足花了近三个小时才赶到离村庄不远处停下。
“大人,据前哨侦察所知,村庄离这里不过三里了!”阿西斯特向福雷斯特报告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不必爱惜马力了,全速前进吧!”福雷斯特点了点头。
“是!全体都有,全速前进!”阿西斯特大声下令。
村庄既然近在咫尺,而敌人的生力军又没有赶到,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凭眼前这群被打残了的手下败将吗,一个冲锋就可以打垮他们!所有的卫兵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马狂奔起来。
短短的十几分钟后,众人眼前已出现了村庄的外围。就象边境地带所有的村庄一样,这个村庄的外围也是一面高高的石墙,上面立着几个箭垛。石墙上黑糊糊的,看不清有人没有。
石墙前一箭之地的距离内,地上斜插着几只火把,把众人的身影照得摇晃不已。而墙前地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不规则的小坑,有的如圆形有的如三角形。
“这儿是村庄的谷场吧,边境上的人也真懒,也不知把地平整一下,这样怎么用啊?”我想起总督府的操场是平平整整的,见这儿地上坑洼不平不禁有些诧异。
“把大门打开!北方行省总督……”当前的一名士兵策马上前高声叫道。
没有任何警告,只听见石墙上“嗖”的一响,一支羽箭已是急射而出!
(以下为注释,不属于正文)
注1:在本小说中,通常不会出现少数人可以轻易击败数倍甚至十数倍敌人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指挥官的指挥水平、战术选择、单兵素养、战斗意志、心理因素、环境气候等等因素综合在一起才会导致有较大的胜负。故精锐的阿西斯特百人队,即使面对着仅仅两三倍的敌人也不会选择硬抗,而是利用配合的默契来调动对手,从而战而胜之。笔者相信,在两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之间,人数优势就是最大的战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