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374:侵权质疑
林溪视线微侧,将目光放到身旁的林沐承身上。
自她从蜀地回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能感觉到爸爸对她的态度变了。
虽说这之前就已经不复之前的宠爱,但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看着她的目光里似乎还隐隐透着一股厌恶。
就连大哥,也开始彻底无视她的存在。
这些还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她被从林氏排挤出来了。
她手上有股份,真要让她完全从林氏滚蛋自然是做不到的。
但是,她刚回来那段时间,爸爸交给了她好几个项目,那些项目还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都是当下算是比较重要的。
她满心欢喜,自以为自己终于受到了爸爸的重视,和的大哥的分庭抗礼也是迟早的事。
可是她没想到,这些不过是暴风雨的前奏,她发现这些项目远没有她想的那样简单,爸爸派给她的人,一个两个都可劲的帮倒忙,毫不意外的,她的项目几乎没有做好的。
紧随而来的自然是指责。
股东会一致决定,罢黜她在集团的所有职务,即便她不愿意,强留在林氏,也只不过是个有股东头衔的闲人罢了。
林溪捏紧了手,她侧首看向林沐承。
从林氏受挫,她只得暂且把目标转向林沐承,好在,二哥对她的偏爱依旧。
把林溪送回家,林沐承第一时间就赶去了林氏集团。
他走的匆忙,也引起了林溪的注意。
网络上关于林沐承抗癌药侵权的质疑声浪起初如同零星的火苗,主要集中在一些关注技术前沿的学术论坛和科技媒体评论区。
知情者和技术敏锐的人士指出,其公布的核心思路,化合物结构乃至关键实验数据图与业内风传的陈氏药业的廖舟团队秘密项目高度雷同。
时间点上的巧合更是引人遐想。
一些匿名用户甚至贴出了模糊的技术对比分析,指出数据图似曾相识。
在林沐承召开抗癌特效药的发布会后,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已在风口浪尖上了。
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他,期盼他。
这一消息一出,无疑是晴天霹雳。
“真的假的?千万要是假的啊!家里还有人等着特效药面世救命呢!”
“我听说这药已经开始临床了,给家里的妈妈报了名额,这可是……好不容易盼来的希望。”
“头一次吃瓜这么希望这个瓜是假的。”
“要真是技术抄袭,林沐承简直死多少次都不足解恨,这是多少人的希望啊!”
风声来的虽然突然,但是好在网上的声音并没有那么激烈。
林沐承在选择沿用廖舟的技术方案的时候,自然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
他一直很清楚,自己的对手不是廖舟这个愣头青,也不是陈家那对蠢的要死的父子,而是叶桉这个狡猾恶毒的女人。
他深知抢占首发只是第一步,后续的舆论战场同样重要。
林沐承早就和林川串过气,一旦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林氏的公关团队就可以上班了。
等他赶到林氏集团的时候,网上微弱的风声已经被压制下去了。
林氏的公关团队迅速与主流门户,财经媒体,科技垂直大v建立紧急联系。
动用各种资源全面压制关于侵权质疑的报道传播热度。
负面帖子和讨论被大量下沉,限流甚至删除。
质疑的声音被淹没在海量的,由公关团队引导的正面宣传和技术突破狂欢中。
不仅如此,林氏公关的大批量水军也迅速行动起来,引导舆论方向,强调林沐承团队的自力更生,突破性创新,将质疑者标签化为眼红或别有用心。
“这么多年了,都没见到过什么抗癌特效药出现,林沐承的团队那就是第一人,他能抄谁?”
“早在抗癌特效药面世的时候,我就猜到会有今天这出,果不其然。啧啧啧,都不想想,本来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能治,还治不好的病突然出了一种药,这得动了多少人的蛋糕啊?我要是那些制药公司,我肯定看不下去。”
“资本之间的战争啊!不知道发布这些消息的多别有用心,拿不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光凭一张嘴,谁不会说啊!”
“没有药不开心,有药了又要怀疑这怀疑那的,真要是有这些纠纷,这么重要的药,不需要我们质疑什么,自有人会出手。”
甚至因为林沐承压热度,删帖的速度太快,被有些人误以为官方出手压制这些不实言论了。
与此同时,林氏集团的法务部也迅速响应,成为林沐承的另一支利剑。
他们没有被动等待可能的诉讼,而是主动出击。
这也是林沐承提前交代过的,一旦出现有关他涉及剽窃他人成果的声音,那一定是叶桉的动作,而对付叶桉,必须要快准狠。
法务部连夜整理材料,精心筛选并提交了一份所谓的反证到各大关注此事件的机构和公开平台。
这份反证的核心逻辑在于模糊时间线和抢占定义权。
声称林沐承实验室对相关化合物的研究远早于任何公开已知信息,并提供了一系列经过筛选、重新解读的早期内部实验记录。
他们将廖舟最初留下的前期资料碎片占为己有,作为佐证。模糊掉廖舟的姓名,一味强调这是出自他们实验室的最早研究。
强调自己的研发起始点早于廖舟团队被公众知晓的时间点。
论证林沐承的研发思路是与目前市面出现的任何一种的方向都不同,尽管效果图看起来相似。
试图从技术原理或优化路径上强行划清界限。
最重要的,自然还是他们抢先公开发布这一事实本身。
这一项有利的武器,在林沐承手中可谓没有浪费一分一毫。
公开即拥有,暗示既然是他们率先系统性地公开了理论和初步数据,那么他们理所当然就是该方案的首次提出者和主要贡献者。
此外,法务部措辞强硬,指控匿名质疑方是在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和名誉侵害,是在对林沐承进行碰瓷。
强调要是拿不出实际性证据,他们有权诉告对方对他们的名誉进行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