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诚意
只需要完成一笔订单,到时候亲自的和提督大人进行交谈,所有的事情都能解决,人手不够,那有能够怎么样?
人家提督的手里不是有一大堆的兵吗?这么多的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喽。
就是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样的看待,愿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
一旁的大人沉默了一会儿,便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说着:“好吧,既然如此,那我也就明白了,可你把你二哥带过来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非常不待见这个臭小子?”
说着便朝着人看了一眼。
景江自从进来之后一直都在角落里面待着,看起来小心翼翼地。
并没有贸然的抬头,这可是未来的老丈人。
不能够得罪。
真把人得罪了他们。以后还能不能见面,这可就说不一定了,结果没曾想,今天人居然是这样的状态。
自己还没有开口,老丈人居然率先的看到了,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景江尴尬的挠了挠头,眼神之中带着几分的不知所措:“大人,我就是陪着我弟媳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我弟弟如今就在家中忙着装东西,我把人带过来,希望您不要介意。”
要知道,二哥在家里面可不是这样的状态,性格特别的嚣张,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保持着一种冷漠的太多,别人说什么他都是冷漠。
根本就不愿意和人过多的废话。
结果没曾想,在这些老丈人的面前,反倒是这么一副模样,让人有点忍不住的想笑。
云夏也好奇的看了过去,轻声的问着:“二哥,你平日里在家中忙的厉害,经常对着我甩脸子,怎么在老丈人的面前这的状态。”
“看来你是真的喜欢姑娘了,不然你也不会对着人低三下四的。”
二哥开口想要进行训斥,但是仔细的想了一下,有些不太值得,干脆的就摇了摇头。
在被人围攻或者说不出话来的时候,最好还是什么话都不要说,这是说的太多,很容易被人在这里面看笑话。
云夏每次都是这样,在这里面故意的看着自己的笑话,实在是让人觉得无奈,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还好意思这样说。
“好了,好了,你就别逗他了,大人,我们今天的事情就谈到这里吧,等过两天你亲自的去我们村子里面把东西给拉走,到时候你送给提督大人的军营之内,你们再进行谈判如何。”
云夏朝着大人看了一眼,站了起来,主动的鞠了一个躬。
古代人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难缠,很可能自己没有遇见那些难缠的货色。
起码到现在没有任何人对自己耍小心思,除了那个叫做李二的人以及同村的那些妇女们。“行,既然如此,那本大人就明白了,接下来再有什么问题,你就尽管的跟我说就行了,对了,你好好的带,带你这个二哥,让他多挣一些银子到时候好养我女儿,别再弄得像这么一副穷酸的样子了。”
说着朝着人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的皱着眉头,这样的穷酸,让人看着觉得心里有些不太舒服,同样都是年轻人。
有的人年轻家财万贯,有的人甚至都吃不起饭,这就是鲜明的对比。
不管如何,先把事情解决了再说,只有先脱了贫款,家中有了银子,也有了一个长久的销路,才能把女儿放心的交出去。
不然谁会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出去吃苦受罪,这不竟是开玩笑吗。
但人又嘱咐了几句话,云夏这才带着人一同离开回村的路上,二哥一直都有些不甘,本来以为自己还要受到大人的刁难。
这次主动的上门,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说好要带的礼品,结果来的时候太过着急,居然也忘了。
心里特别忐忑的进去,没曾想到县令大人什么话都不说。
只是临走之前专门都说了两句话,话中的意思满满的都是肯定,只要自己能有一个长久的工作。
手里有一些银子,便能让明月和自己长久的在一起吗?
仿佛就是一个梦境一般,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你说大人是不是真的愿意把女儿交给我了,还是说准备耍我呢?之前他特别的不待见我,为什么现在愿意把女儿交给我了?”
在话说出来的同时,便朝着云夏看了好几眼,看着云夏坐在马车的外面,那幅认真的神色,又扭头看了一眼车后的那些煤炭,恍惚之间就意识到了什么。
曾几何时,他们家里面几个人,揭不开锅带上父亲,家里一共有四个男人。
三个半大的小伙子,每天都要吃不少的饭,能够勉强的吃饱都已经不错了,再加上有双亲。
三个兄弟都还没有娶亲,让姑娘嫁过来简直是没有活路,加上他的手中没有银子,也没有销路。
除了跟着父亲一起去做棺材,什么东西都做不了。
这样的生活,一眼望不到边,几乎都能够猜测的出来,他们一辈子都要结局,这生活一辈子也拿不了几两的银子。
李明月跟着自己只有吃苦受罪,永远都是暗不见天日的生活,也难怪县令当时怒气冲冲的把人给带走了。
“自从你来了之后,家里面挣了银子,也有一些销路,甚至带领整个村子里面去致富,说到你也是你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希望,真的非常感谢你能来到我们家中。”
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二哥扭头看了一眼云夏,自从问出这个话题时。
云夏便没有多说什么,答案不言而喻,能够让人改变决定,无非就是看到了希望,若是看不到希望的生活,谁又愿意去做。
谁都不会愿意自己的女儿去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你呀,也不用着急,现在竟然都已经获得了人,他肯定那就先和姑娘好好的相处下去,咱们家里最近一段时间要么搬家,要么把整个房子都给装修改造一下,不能让姑娘跟着我们一起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