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525路遇韩非(四)

第526章525.路遇韩非(四)

“咯嗒……”

“咯嗒……”

“咯嗒……”

林间的小路上,错落有致却又稍显清脆的马蹄声响起,引起了不远处,酒肆中的老板的注意。

循声望去。

只见林荫。

不见人影。

不过,这位酒肆的老板并不着急,只是在看了一眼之后,就收回了目光,继续翻着手上的账本,顺便,用余光瞥着那边,虽说跟他这里没有其他的客人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就是了。

客流量很大。

他没有精力挽留这一位客人。

客流量很小。

他会尽所能的留下这位客人。

客流量归零。

爱咋地咋地,赶紧毁灭算了。

这就是人性。

前者是为了赚大钱而放弃小钱,比起分摊精力挽留一位自己吃不下的客人,不如招待好现有的这些顾客,中者是为了尽可能的获利,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来一个客人就能减少一些成本的损失,来的越多,赚得也就越多,既然无法从货物的质量上决胜,那就只好从态度上赚钱了,后者则是典型的摆烂做法,反正都没有客人了,来就来,不来的话就拉倒。

另外,酒肆也很少靠这种路过的行人买酒而赚钱。

大部分酒肆都有固定的销售渠道。

另外,碍于当前时代的酿酒技术。

纯粮造。

能酿酒的都不是一般人。

因为一般人搞不到那么多的粮食。

所以,酒这种东西,从来不愁卖。

随着马蹄声越来越响亮,骑马的人和其胯下的良驹,也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从林荫中走出,露出了真容,赫然是一位身穿紫色常服的儒雅俊秀青年,与一匹纯白色的千里宝驹。

见此,算账的掌柜先是一惊,随后就失去了兴趣。

惊的是来者的身份不凡。

不管是那身紫色的常服,还是那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杂色,放眼望去,雪白雪白的良驹,都不是一般人能搞到的东西,甚至说有钱都不行,因为很多东西是不会放在市面上流通的。

以那身紫色的常服为例。

朱紫朱紫。

大红大紫。

在没有化学染料的时代。

紫色,可以说是最难得的颜色了。

甚至说,在某些地方还有一寸布,一寸金的说法。

只说这一身衣物。

就能让一户富裕的人家破产。

而能以此为常服,不惜奔波者,说明这件衣服在人家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脏了换一套就是,并不把这件衣服当成宝贝,也不会在意这件衣服的价值,从侧面说明了此人的家财万贯。

但要说衣服只能证明来者有钱。

而有钱在这个世道是没用的。

那么,来者胯下的这匹马,则证明了来者是权贵。

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

天下各国皆意识到了骑兵的重要性。

来去如风。

机动力极强。

配上战车和骑手,在战场上更是可以横冲直撞,势不可挡,可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移动堡垒。

更是以此衍生出了种种名词。

比如说千乘之国。

意思是能凑出来一千辆战车的国家。

寓意着这个国家的军事力量。

因此,在当下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战马与弓弩、铠甲、矛戈一直是所有国家的管制性物品。

常人根本没办法获取。

只有军方,才拥有大量的战马。

但话又说来了,因为战马本身的高额损耗率,除了通天的关系外,军方几乎不可能外流战马。

首先,打一场仗,战马必然要死一批。

除非不用骑兵。

这就导致战马的数量始终上不去。

因为损耗大于自产。

其次,在马蹄铁还没被发明出来的这个时代,马蹄是有磨损概率的,骑兵的机动性需要依靠战马的奔跑,而马蹄上的角质层会被逐渐磨损,即便可以后天生长,也会在诸国高强度的作战下,来不及生长,发生各种意外病变。

比如说跑着跑着。

忽然有一根木刺扎进去了。

那么,不好意思,这匹战马就废了。

可以回收利用。

但想要再上战场,怕是很难很难。

值得一提:回收利用,就是军方对于这些废掉的战马统一的处理方式,具体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公马和母马关在一起,再喂一些催情药,让它们生下小马,这样也能减少战马的需求,虽说要等些时日,因为小马不可能刚出生就上战场,但只要这个循环建立起来了,哪怕是杯水车薪,也总能减少一些外购的负担。

不然,大家都有骑兵。

就你没有。

那大家自然是可着劲的欺负你。

而你要是想组建骑兵,就只能从边境大国的手里溢价购买,赵国之所以能跟秦国抗衡,哪怕到了秦灭六国的时候,秦国也无法击败李牧,甚至说,李牧就像是如鲠在喉的那根鱼刺一样,扎的秦国上下不能,最后还是靠收买郭开这个战神把李牧搞死了,这才赢的,靠的就是赵国的边骑,也可以说是赵边骑,跟秦锐士、魏武卒、齐技击一个档次的精锐部队,而赵边骑之所以这么强,就是因为他们靠近草原,他们缺战马了就可以去草原上抢,抢到的也往往是最强壮的一批战马,那些淘汰下来的战马,自然也就可以出口转内销。

在赵国的发家史中。

战马,是不可忽略的深刻一笔。

因此,只要你的产出跟不上损耗,你就只能低头。

大价钱从外面购买战马。

以此补充自身军事力量上的不足。

最后,战马本身的开销极大,一匹好马吃的比人吃的都好,该有的鸡蛋和草料是一个不能缺,不然,长期奔袭下来,战马也会身体亏空。

在战场上的折损也就那么回事了。

战马本身的磨损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要是因为草料跟不上的问题减员,是个将军都会拔刀杀人,因为骑兵没了战马就真的啥都没了,而战马没了骑兵还可以重新培养骑兵。

虽说也有驽马一说。

也就是负责拉扯的马。

跑不快。

但驽马跟战马的区别一看便知。

战马的身上有一种野性。

而且,全是公的。

驽马的话,大部分是母的,比较温顺。

另外,驽马走路,头是有些往下垂的。

而战马走路始终是往上扬,好似要化龙飞天一样。

因此,能搞到战马的人,跟军方肯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在当下,就是一种权力的代表,因为不是谁都能跟这个暴力机构扯上关系的。

而像这位紫衣公子胯下的骏马。

通体纯白,没有杂色。

哪怕是军队里的那些将军,也不敢说能做到标配。

因为杂色的战马很常见,但纯色的战马极其稀少。

要么是纯黑,黑的发亮。

要么是纯白,白的耀眼。

反正都不是有点小权能得到的东西。

而两者加起来。

大富大贵加大权大利。

怕是只有那些王侯将相及他们的子嗣能符合标准。

所以,问题就来了:这样一位贵公子会买酒喝吗

他这个路边摊什么档次啊

自己心里没点数

不是他的潜在客人好吧

“买酒!”马蹄声渐止。停至酒肆前。

气质儒雅,但一开口就把所有的气质全部破坏,看上去活脱脱一个酒鬼模样的紫衣青年,自马背上翻身而落,说出了一句让这间酒肆的老板大脑瞬间宕机的话,随后,似乎是注意到了老板的失神,紫衣青年把双手往桌面上一放,郑重强调道:“要好酒,你这里有吗”

“呃……这位公子……”酒肆的老板摆摆手,酒的话,他这里当然有,没有的话还开什么酒肆,但要说有什么美酒,显然也不至于,为了避免误会,他还是解释道:“我们这里没有名贵的酒,只有自酿的烈酒,如果公子您能接受,或许……可能……勉强算得上好酒”

此言非虚。

但不乏自谦的成分。

烈酒往往供应于军方,因为大部分士卒都喜欢喝。

相反。

那种软绵绵的酒才是权贵喝的。

所谓醉生梦死,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在这个老板粗糙的以貌取人的技术下,他不认为面前这个贵公子是一个能接受烈酒的人,至于那些普通的酒水,也就是软绵绵的美酒,他手里没有那个秘方,也不可能酿造。

所以,解释清楚。

也好避免被日后找麻烦。

不过,这位紫衣青年却眼神一亮。

饶有兴致的追问道:“有多烈”

“嗯……喝下去就像是吞刀子一样。”

“喇嗓子。”

“落入腹中似火烧。”

眼见似乎有戏,这间酒肆的老板瞬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推测,顺便在脑海中给了之前的自己两个大嘴巴子,告诫自己不要以貌取人,随后,从里屋捧出来两个酒坛,示意对方观看。

紫衣青年也没客气。

揉了揉鼻子。

凑上前。

隔着红色的封皮,闻了闻。

似乎是嗅到了坛中的香气。

腹中酒虫作祟。

以至于不自觉的靠前,似乎要撕开封皮好好品尝。

吓的酒肆老板连忙伸手护住酒坛。

用行动示意对方冷静点。

虽说这种大人物能随手碾死他,但根据他的观察,这位大人物显然是喜欢他家的烈酒并且偏向于讲理的,只要他不把话说的太直白,不漫天要价,这位大人物是不太会跟他动怒的。

不过,经过这个酒肆老板的阻拦。

这位紫衣青年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下意识伸手,放入宽大的袖中,摸了摸内部夹层。

然后,整个人都僵住了。

不信邪的又摸了摸。

甚至抬起手臂抖了抖。

这才在酒肆老板疑惑的目光中,尴尬的解释道:“之前我肚子饿了,去钓鱼……钓起了一条大鱼,没想到,不慎被大鱼扯进了河里……总之,鱼跑了,钱囊也丢了……您看能不能”

不是

大哥!

我看你也是个体面人!

权贵子弟!

两坛烈酒,莫非你让我白送你

玩呢

讲真,酒肆的老板都惊呆了,但拒绝的话属实说不出来,因为拒绝的话必然是难听的,这也就意味着很可能伤到对方颜面,引来对方的报复,但要说白送,这个账是真的没法记,他背后也有要喂饱的关系,不可能白送利益。

因此,他下意识抱住了两坛烈酒。

然后,就被光芒晃住了眼。

“您看,拿这个付钱行不行”

紫衣青年不知何时摘下了一块金镶玉的项链,中间甚至镶嵌了一块蓝宝石,蔚蓝澄澈如镜,甚至连用于佩戴的丝线都是金线编制而成,可以说是极尽奢华,一看就是有特殊的含义。

也让抱着酒坛的老板松了口气。

他不怕别人拿东西抵账。

也不怕用这种贵重的东西抵账。

几坛烈酒才多少钱

一两金子。

不了的。

而这条项链值多少钱

他不清楚。

反正上面的那些黄金够把他的这家酒肆买下来了。

拴着金线的玉环和中间的那块宝石。

无一不在说明这东西的价值所在。

因此,他敢打赌,用不了一个月,就会有人从他手里取回这条项链,这条项链也一定会物归原主,他之前的担忧,自然也是没有必要的。

所以,酒肆的老板放开了手。

态度谦卑。

连声应道:“够了够了,买小的这家酒肆都够了……”

“那行。”

“给我来两坛烈酒。”

“一坛给我。”

“把这几个葫芦装满。”

“另一坛给它。”

紫衣青年如此说着,指指身后的白马。

不过,还没等酒肆的老板应下。

另一阵马蹄声便忽然响起。

一匹好似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战马,拉着拖车狂奔而至,甚至还相当骚的玩了个甩尾漂移急停。

声音也自骑在这匹战马的马背上的青年口中吐出。

“这位朋友的酒,我请了。”

“顺便也给我来一壶尝尝。”

青年翻身而落,快步走到桌前,看了一眼桌上的项链,相当明显的叹了口气,用食指敲了一下桌子,刹那间,木质的桌子就变成了金质!

以至于在场的所有人同时一愣。

哪怕是拖车里的惊鲵也不例外。

“神……神仙老爷”

“不,不是老爷,是神仙爷爷!”

“神仙爷爷您显灵了”

酒肆的老板当即跪地,俯首膜拜。

点石成金。

这不是神仙是什么

还有那匹马。

石头做的。

他眼睛又不瞎。

看的是清清楚楚。

难不成,他家的酒已经好喝到了让神仙都下凡了

是不是可以改名叫神仙醉了

“那就多谢这位兄弟了。”

“我叫韩非。”

“不知兄弟高姓大名”

韩非,也就是紫衣青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被震骇的姿态,虽说他刚刚确实被惊到了一瞬间。

拱手。

行了个儒家礼。

而后,相当有礼貌的问询道。

“我吗”

“我叫叶擎苍。”

“叶是树叶的叶。”

“擎苍,解释起来可能有点麻烦,反正就是苍鹰。”

“很高兴认识你。”

叶擎苍伸出手,韩非也若有所思的收回了礼仪,同样伸出手,和叶擎苍握了握,而后随着叶擎苍的松开而放下了手,不无疑惑的笑道:“叶兄这是要前往何方啊,如果不着急的话,再往前不远,就是我的家,容我招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