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一般情况下知县也是一个集三法司合一的父母官,也有判决生死的权利。

再加上官场上都是人精,你帮我我帮你,官官相护,几乎都在刑事案件中揩过油。

要不百姓们都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朱雄英想的就是打破官员们这样的行事作风,百姓们不能再被这样压迫了!

遇到不公平的情况,他们也该有力量去反抗!

朱雄英知道这很难办,所以他做了充足的准备!

先由治安司出手,压制知县的武装反抗能力,而后设立法院就是要剥夺他们的审判权。

如此一来,所有的官员的特权就不再存在,不论他们的官做的有多大,行事也不能无法无天了。

也就是慢慢的将大明的将来引到法治的道路上。

朱元章听完自家大孙的想法后,并没有立即开口,而是在慢慢思索此举的可行之处。

若是将此法推行那么对于大明来说将会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

独立的司法意味着只有熟知律法的官员才能进入法院,由此而来的就是根源上的人才的选拔,意味着科举也要随之改变。

科举若是分流那便是天下学子都要分流,这可是天下的大事!

朱元章亲手定下的现在的大明制度,对于其中的各部门各州县可谓是了如指掌。

但是现在朱雄英的想法却让他一手定下的制度全部推倒重来。

无论是之前的商业还是军政,甚至是现在的司法,年轻人的想法实在是标新立异!

但是出乎意料的,朱元璋并没有对此感到冒犯,甚至心里还忍不住赞同这样的想法。

朱元章也渐渐明白他和大孙的行事风格不同,其中最重要的是各人遵循的原则不同,中心思想不同。

朱元章创立的大明是上下分明、等级森严的制度。

皇族为上,其后是勋贵、官员、将士,再然后是士、农、工、商等各阶级都不同。

但是在朱雄英这里没有那么多不同,他这里只有两个等级,一是皇族的人,二是皇族之外的人。

意思就是,除了皇家人,其余的人不论是朝廷官员还是商人富户,亦或是平民百姓,全部都是相同的,并无分别。

这样的想法到是给了朱元章别开生面的感觉。

古代封建社会,身为至高无上的皇权统治者,朱雄英这种近似“人人平等”的思想实在是很特殊。

不过,听起来这样行事也能更好地统治大明。

朱元章想到这里,便对朱雄英说道:“听起来你的法院和治安司是互相辅助的关系,那就按照之前治安司的例子,先在苏、松地区试行,看看效果。”

朱雄英赶紧回道:“爷爷,孙儿还有一个想法。孙儿想趁着法院新建的机会,废除刑讯办案中的一些酷刑,乱世出重典,但现在天下太平,何必要做有伤天和的事呢?”

“你说的在理!”

朱元章也早有此想法,之前他也看到了许多的案件卷宗,诸多大臣为了尽快结案胡乱用刑,而且很多都是大刑重刑,使得清白无辜的人莫名受了一身的伤痛残疾。

“那就把刺、黥、劓、阉割等酷刑全部废除吧。”

刺刑,是将一根削尖的木桩立在地上,受刑者坐在木桩尖锐之处,让木桩从受刑者的肛门插进去,从胸腔或是嘴里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