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1章 佛主
心魔之主终究还是败了。
其残躯之上烈火雷霆蔓延不止,无法得到补充的身体失去了烟幕的遮挡,和干瘪的行尸走肉无异。
看着那已然与焦土尘埃无异的模样,就算是魔帝也差不多活到头了吧。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把这点残渣烧得连一点渣子也不剩比较好。”
一边喘着粗气,一边下意识往嘴里塞丹药的药菀盯着那点几乎不成人形的残渣,不自觉地呢喃道。
毕竟拜吞灵族所赐,她可不敢在这种事情上偷懒。
圣王那种打得要死要活的敌人,这辈子对上一个就已经是享不完的福了。
“还真是有够直接的。”
紫妍下意识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旋即说道:“不过稳妥起见我也不会反对就是了……呜……这片死寂的天地真是讨厌,调用灵力越来越困难了……药菀姐还要帮忙吗”
“无妨,我来也行,紫妍优先恢复也没关系。”
将已经见底的玉瓶重新塞进了纳戒,萧炎旋即深吸了一口气,指尖之上随之燃起了一缕绚烂的帝炎。
“……说起来,这魔应该也说过,这佛骨金像之中的力量与他相冲突吧”
只是当帝炎汇聚,充分充斥宝殿之后,也随之将此处散落一地的佛骨金像尽数淹没。
虽然没指望将这佛骨金像融化加以运用,但是用这个应该也足够把这魔头的棺材板给压实了。
“……嗯”
只是伴随着帝炎逐渐升腾,众人却注意到了包裹着佛骨的金像,却在这高温之下渐渐融化了。
“金像……融化了”
澄金色的液体无视了自然流淌的规律,反而优先包裹住了那嶙峋枯瘦的焦黑骸骨。
在感受到了流金的包裹约束,那焦黑骸骨也还是如同本能一般反抗了几下。
最终,流金汇聚为一丈六尺的精壮身体,盘坐在火海之中,身具三十二相,宝相庄严,擒住了魔骨,微微睁开了双眼。
“此去四万九千五百载,心魔得诛,大善,萧炎,药菀,多谢二位出手相助,昔日心魔入灵山,覆灭须弥界,我之过也。”
“……佛主”
光明相显现,众人也随之恢复了神智,只是有了方才的前车之鉴,众人心中也难免犯着嘀咕。
这下,总不至于还是假的了吧……
光华普照之下,甚至连他们自己的力量都在不知不觉中增长,此前的消耗更是飞速恢复了,这下应该是真货。
“前辈,认识我们”“此魔最擅蛊惑人心,我便以我骨中念想,护持诸位,不过看来,诸位似乎事先接触过菩提古树,我便干脆顺水推舟,再送了一场机缘给诸位。”
此言一出,药菀不禁微微睁大了眼睛,那这么说起来的话,那自己之后遇到的,的确不是心魔的陷阱
萧炎的反应就平静了许多,只是嘴角微微一勾,旋即开口说道:“多谢前辈暗中相助。”
“不,护持诸位是一回事,但我也的确没那手段收服此魔,今日降服此魔,全赖诸位相助,昔日孤注一掷,全凭诸位终止,实乃大千之福。”
佛主微微一笑。
话音刚落,佛主垂目,看向了手中嶙峋魔骨,道:“心魔,可曾心服”
“秃驴!四万九千五百载之前,灵山大火中,你我赌斗,只较二人手段高低,今日你却引旁人之力助你,输的难道不是你”
见已然躲不过,魔骨之上,一股恶念扭曲蠕动,心魔之主的冰冷面目上显露出了一丝怒容,有如地狱罗刹,自然也谈不上什么认赌服输。
只是对此,佛主却是轻笑:“我通晓六神通,以慧眼观之,料定将来必有人来收你,今日结局,四万九千五百载之前我便知晓。”
“你妄自尊大,自觉我身受重伤,法身破碎,不是你对手,便占了我佛骨,碎了我金身,安然等待数万载苟延残喘,前日之因,今日之果,哪里容你狡辩”
“呵呵……世人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倒是不曾想你这秃驴根子就不对,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净是些胡言乱语,你当我不知”
心魔怒笑一声,而后注视着此生宿敌的眼睛,想要从他眼中看出哪怕丁点破绽。
他是心魔,便是今日注定无法存活,也注定要死在这里,可死了却不代表他输了,叫他认赌服输,他如何甘心
“…………”
佛主毫不畏惧,只是注视着那双空洞的眼睛,直至半晌,心魔却是再也按耐不住心中嗔恨,魔气涌动,那魔脸似是要咆哮着冲出一般,但却被那层层绚烂光华封印得挣脱不得丝毫。
佛主见状,不禁轻轻摇了摇头。
“随我四万九千五百载,这性子当真半点不变,还是如此急躁。”
话音刚落,佛主抬起了眸子,看向了众人之中有些不知所措的药帝。
“……我从未想要你等回来,毕竟灵山大劫,战死圆寂者数不胜数,你并非我佛宗之人,也没必要背负灵山的责任。”
“我知错了,佛主。”
心头数万年执念,竟是昔日心魔一念种下的种子,这样的落差感,换做谁知道了也都不会好受。
“不,我并不是为了责怪你,相反,若不是此魔一念,你没了执念支撑,恐怕也早已迷失在万年岁月之中,自然没了今日拔除此魔,对于地至尊来说,一定是相当漫长的时间吧。”
“不必愧疚,你的等待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你意识到真相时,那天乱坠,地涌金莲之相便是证明。”
佛主柔和一笑,药帝一怔,下意识地捂着头,数万年的等待,恍如昔日菩提古树下,她随众听讲时的安详。
“好了,也不必再叙旧了。”
“吸引诸位前来的乃是昔日原始法身的碎片,释厄莲华身,释厄不明,莲华不再,乃是不争的事实,不过,法身虽然不再,但我留下残留的金像自可取用,继承多少原始法身的威能不知道,但想来应该能助二位顺利突破天至尊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