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逃生【二更,六千大章】

就在乔卿卿问话之后,办公室内,再度陷入了一股沉寂当中。

过了片刻,付营沙哑的声音从后方响起。

“部队里凡是出去执行任务的人,都有一套联络的方式,必须要让组织知道自已的行踪,一旦失联,就意味着只有两个可能……”

付营不忍再说下去了。

可是乔卿卿猛地转过身,锐利的目光锁定了付营:“是哪两个可能?”

郑营接话:“一个可能是当事人主动切断了联系,一个就是当事人失去了联系部队的能力。”

“第一种基本不可能的,因为跟部队保持联系是我们的守则,之前陆珩出任务也没有过这样的情况,所以基本上可以排除。剩下的,也只有第二种可能了。”

乔卿卿没开腔,却是朝着窗台走了两步,伸手扶住了窗台。

“陆珩这次是去调查菟丝花的事情,本来我还觉得没有必要,但目前的情况看来,是我们低估了这件事的重要性。”

团长的语气里带着难掩的歉意。

“或许如果我们能及早重视这件事,陆珩就不会被逼入绝境。”

乔卿卿此刻脑子里一片混沌。

她从来没去考虑过,如果陆珩死了,那么自已要怎么办?

从前她是担心过陆珩,但,她总觉得在海岛附近,有一整个团的军人驻扎在这里,陆珩就不会出事。

后来陆珩单独出去执行任务,回来带了那一身的伤,说是被同行的人背刺,所以她暗中提心吊胆过一阵子。

为此,她豁出去了。

她冒险去京市护送文件,一路上遇到那么多的间谍特务,每一个都能轻易要了她的命。

可是凭着死过一回的勇气,还要救陆珩脱困的信念,她硬是坚持到了京市。

结果还是被人打了一木仓……

那天晚上,陆珩于暗夜之中出现在自已眼前,在枪火交战中向她奔来,为她挡下了所有的危险。

或许是在那一刻,她就沦陷了。

也是那个时候,她见识到了陆珩的强大。

所以,后来她松懈了。

她忘了,再厉害的人也会有失手的可能。

再强的人,也会双拳难敌四手……

“乔卿卿同志,你,还好吧?”

付营不忍的声音唤回了乔卿卿的神智。

回过神的她,才惊觉自已的视线已经被泪水模糊。

乔卿卿面无表情,抬手抹去面上湿漉漉的痕迹。

然后才抬起头看着团长:“团长,请你务必要派人去陆珩最后出现的地方,认真地搜寻,我相信陆珩是不会死的,他答应过我。”

这话听起来有些天真了。

但此时此刻,没人会去反驳她。

因为他们内心深处,也愿意坚信陆珩还活着。

“这是必然的,我已经跟沪市周边的军方打过招呼了。”团长说道。

可这个时候,乔卿卿却仿佛福至心灵。

她直勾勾看着团长的眼睛:“团长,我想请你,派遣陈师长麾下信得过的人去找他,并且要注意,隐瞒这些支援者的行踪,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他们是去沪市找陆珩。”

此话一出,团长的目光便骤然一沉:“你是怀疑,其他地方的军方有人想要对陆珩不利?”

乔卿卿强忍鼻间酸涩:“我们陆家什么情况,我相信团长也是知情的。实不相瞒,一年多前陆珩第一次从这里出去执行任务,也就是带着满身伤回来却被关押起来审问的那次,他不是被敌人所伤,而是被他的战友背后捅刀子,那次跟陆珩一起出任务的人,真正的任务却是要除掉陆珩!”

这件事,就连团长也不知情,当时陆珩只说了同行的人里有奸细。

于是大家就以为,陆珩受了重伤是因为军方没有仔细审查,导致内奸混入其中了。

所以当乔卿卿说出真相,团长的眼尾狠狠抽动,几乎是立刻遏制不住怒意拍案而起:“欺人太甚!”

乔卿卿依然保持着冷静地陈述:“陆珩如果没死,那他一定是自已切断了和部队的联系,而他这么做的理由也很简单,他发现有军方的人在追杀自已!但这次的情况还与上回不同,上次敌人就在他身边,而这次敌在暗他在明,他甚至连敌人有多少都不知道,所以,他只能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已。”

“但……”说到这里,乔卿卿的声音已经是控制不住的颤抖,“时间一定很紧迫了,陆珩会被逼到这样的地步,那必然是用巨大的代价换来的,没有经过一次次的试验,以他的性格,他是不会违背部队守则的……”

是啊,陆珩是什么样的人,她难道不清楚吗?

前世在牛棚,被人打断腿,几乎成了一个废人,他都没有违背自已心中的信仰出手杀人。这样能忍的人,如果不是被逼到绝境,他又怎么会主动切断跟组织的联系?

毕竟,一旦这么做了,就很可能背上叛徒的罪名啊!

他是如此忠于组织……

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陆珩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做出如此选择的。

而她,还有他们的孩子们,就是让陆珩下这个决心的关键因素!

因为他有妻有儿,他必须活命!

至于活下来的代价是什么,顾不得了……

“乔卿卿同志你不要激动,我这就联系人。”团长说完,就去拨通了电话。

而乔卿卿的一只手紧紧抓着窗沿,由于太过用力导致指关节泛白。

她望着窗外,神情有些恍惚。

为什么有的人,一定要逼他们鱼死网破呢?

陆珩如果死了,她发誓,此生用尽毕生所有,一定会让害死陆珩的那些人为他陪葬。

并且,是全家为他陪葬!

只要她有这个能力……

沪市。

阴暗潮湿的地下管道中。

“嘶——”

一块布被一只大手撕扯下来,咬住布的一端,单手包扎起来。

手臂上的木仓口还在汩汩冒血,被打到了大动脉,如果不能及时止血,光是流血都能让人丧命。

用牙齿咬住布头打好了结,男人这才抬头,露出了胡子拉碴的面容。

冷峻的眉眼依稀可见,胡乱生长的胡须还有面上的脏污,却让人难以分辨出他的真容。

苍白的脸色被掩盖在杂乱的胡须底下,干裂的唇皮证明了他当下是极度缺水的。

而眼睛里的红血丝,又显示着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咕噜噜——咕噜噜——”

肚子发出了饥饿的声音。

男人拍了拍肚子,喃喃自语:“再坚持一会儿,很快就能吃上媳妇儿烙的饼了……”

他已经跑出沪市了。

如今再次跑回来,在外人眼里这无异于自投罗网。

但他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都被藏在沪市的一个地方了,他必须回来。

媳妇儿说过,如果到了绝境,就喝水。

喝她装好的那些水。

靠着墙壁稍作休整,陆珩就行动了。

他掉头的时候就料到会被追踪到,但是他预留的时间也足够了。

现在的陆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乞丐,不过他也早就习惯了。

别人都以为陆珩会在晚上的时候行动,但他就喜欢反其道而行,大白天的就在街道上晃悠,手里拿着一个破碗,再配上他这一身的脏污,要说他不是要饭的都没人信。

唯一麻烦的事手臂的伤,动作不能大了,否则就容易流血。

一旦流血那就惹眼了。

陆珩赶路的时候一直注意着,避免被人撞到自已这半边身子。

就这样光明正大地一路走到了他的目的地。

说起来也是多亏了上次来沪市出任务,他意外认识了一个阿婆,对方家庭比较困难,他心一软就帮了忙,这次来出任务,他第一天先来看望了这个阿婆。

阿婆将他留在了家里吃饭,走的时候,陆珩就心血来潮把随身携带的包袱藏到了这附近。

大概是那个时候,他心中的直觉就告诉他,接下来要去见的人有问题。

后面开始执行任务,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沪市的军方、政府都在配合他的暗中调查。

可是从上个月起,他的处境就不妙了。

他的信息不知不觉被人泄露了。

先是遭到了特务的围剿,这种程度的危险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很轻松就突围了。

然而,回到军方为自已安排的宾馆后,真正的危险才降临。

几乎是进入宾馆的那一刻,他就意识到有埋伏,当机立断撤了出来,可还是低估了敌人想要取自已性命的决心。

那一瞬间包围他的人足有十几个,四面八方全是敌人!

那时候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是来自军方的敌人,只当是自已的追查触及了特务组织的核心机密,导致他们不顾一切地派人来除掉自已。

正因如此,后来杀出重围后,他才联系军方,坚持继续调查。

他认定了,菟丝花这个人的身份有问题!

但当军方以及沪市当地政府要求他拿出证据时,他又拿不出确切的证据——可是,他们显然不相信。

沪市的军方和政府人员似乎是认定,他手里掌握了关于菟丝花真实身份的证据,这导致他们开始给自已施压。

原本陆珩以为,自已发自内心的解释说服了他们。

然而,没过几天陆珩再一次遭到了围剿。

陆珩十分心惊,判断沪市的特务组织渗透之深,已经超出了他们最初的判断,所以在安全后再次给部队传递了信息。

可之后接二连三的追杀,最危险的一次,就是十天前,他被迫从黄埔大桥跳下去。

相信就连追杀他的人,都以为他会丧命。

但敌人显然再次失望了,因为他们没能找到自已的尸体。

所以之后他们的反扑更猛烈。

而陆珩也在跳江的那一刻,大脑像是被刺激得清醒过来,他猛然意识到:真正的问题或许不是出在特务组织多强。

而是,他又一次陷入了一年多前的处境。

他的敌人,来自他的组织内部。

所以不管他怎么样都无法摆脱敌人的追击,毕竟他从未停止过与组织的联络。

并且这次,敌人也学聪明了,他们并没有在自已与组织联络后的第一时间就行动,往往都会等上一两天,这就成功迷惑了他那么久。

直到十天前那一跳,他不但死里逃生,而且还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想到了所有问题的关键。

很好。

看来对方这次是非杀自已不可了。

——当陆珩脑中出现这个可能性时,那么,不管它是不是真的,陆珩就必须立刻做出决定。

这回陆珩没有丝毫犹豫,不会像两年前在京市那样,当时上级叫正在休假的他出去执行任务,而卿卿提醒了他任务或许有蹊跷,他与爷爷商讨过后,却依然决定再用一次机会来试探。

所以,当时的他假装受伤。

而不是选择直接抗命,或者是跟组织反映。

但现在,没有机会了。

这种情况下再搞什么试探,那就是对自已生命的不负责任。

组织的信条固然重要,但是他的安全也很重要。

他的生命不是只有为组织为国家牺牲才具备价值。

他有爱人,爱人的存在让他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了意义和价值。

他有孩子,孩子们的诞生让他的生命延续变成了必然的选项,否则将来谁来保护他们?

当陆珩抛开从小一直戴在身上的枷锁后,他做事就没那么死脑筋了。

他迎接了迟来的“叛逆”。

二话不说就单方面切断了跟部队的联系,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点暗示,不做一点点铺垫。

如此突兀的断联,却也让陆珩安然苟到了今天。

现在,他在回忆中再度来到了阿婆的住所。

如今的他是一个乞丐,阿婆见到他很是同情,还让他在门口等,转身进屋给他拿了吃的。

这一刻陆珩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自已的爱人。

心里涌现出一股暖流,他想着:如果是卿卿,那么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她一定都能认出自已。

阿婆不知道这个臭烘烘脏兮兮的乞丐,这个时候竟然拿她一个老眼昏花的老婆子,跟耳聪目明的年轻女同志相比较。

她把家里刚做好的饼子拿出来了,递了一个给陆珩。

“快吃吧,还热乎乎的。”

陆珩没说什么,接过饼子就转身走了。

走的时候,顺便去阿婆家院子的墙角底下,那个隐蔽的小洞里,取出了自已的包袱。

他动作算是快的了,可他还是小瞧了敌人的侦查能力……

就在陆珩离开这里一个小时后,这座破败的小院子,就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阿婆能在寸土寸金的沪市拥有一个小院子,其实这足以说明很多东西了,比如阿婆家曾经也是有钱人。

只不过,她的老伴去年被斗死了,老俩口的家产也被抄了充公,只留下这座空荡荡的、破旧的房子。

可很快,由于这批人的到来,这个院子就要失去它最后一个主人。

……

陆珩再次来到破败的小院,是在三天后。

这三天里,陆珩一边躲避追杀一边恢复伤势。

早在此前几次出任务时,陆珩就发现,自已媳妇儿准备的水似乎有些神奇的效用,能让他的伤势恢复得更快。

三天下来,陆珩的伤好的差不多了,才第一次跟敌人正面交锋。

敌人大概没想到他受了这么重的伤——除了手臂上的新伤口,他的身上还有这几个月的追杀中,留下的几处伤,虽然有些时间比较长了,但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好好休息,基本上都还没好。

于是,在敌人眼里,目前的陆珩应当属于战损版——战力损失一半的版本。

结果,陆珩三天里喝了精怪媳妇儿给的水,身上的伤就好了个八成。

剩下的那点根本不碍事了。

一个大意没闪,参与追杀的五个人就被陆珩干掉了四个,还剩下一个不是他的本事比较大,而是陆珩想要留下一个活口审问点情报。

可惜,这个人比较专业。

陆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从对方口中撬出一个消息:为了追查到他的踪迹,敌人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阿婆那里。

如果不是他机智,先一步来了并取走东西,只怕现在的他,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

可即便如此,也还是连累了阿婆。

阿婆并不知道他的情况,所以不管那些人怎么问,都拷问不出有用的信息。

而阿婆年纪大了,身子不好,尽管这帮人没用太过可怕的手段拷问,阿婆也还是被折腾死了。

……

陆珩得知阿婆的死讯后,冷戾的眼神立刻闪过杀意,面无表情地处决了眼前的俘虏。

之后,陆珩悄然回到了小院。

他之所以回来,是因为他知道,这里一定还有人在埋伏着。

就让这些渣滓,下去给阿婆赔罪吧!

……

这天晚上,沪市某个老旧的巷子里,木仓声响了大半夜。

第二天,附近的居民惊恐地发现,一个瘸腿阿婆住着的院子里,堆满了尸体。

可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人得知。

献祭完人渣的陆珩,毫无悬念地再添新伤。

但他并不在意。

因为杀了这帮人,他基本上就缓解了大部分压力。

这段时间追杀他,逼得他狼狈的人,几乎都在那个院子里了。

有时候人齐也是一种好事儿,能省了他好多功夫。

——想到这里,陆珩往后靠在车座上,轻轻舒出一口气。

没错,陆珩现在打算离开沪市了,而他也顺利坐上了火车。

要不说陆珩有先见之明呢。

这包袱里除了媳妇儿给他带的东西,还有团长给他伪造的身份证、介绍信等坐车通关必备之物。

陆珩把东西藏起来了,导致无论是沪市的军方还是政府,都不知道他留了这后手。

毕竟进去某些机构的时候,他就被搜过身了。

……

当火车行驶到半路,陆珩却下了火车。

这个地方离他们团所驻扎的海市,还有两个站的距离,但陆珩知道自已不能再走下去了。

因为一旦进入海市的范围,想要除掉他的人就会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毕竟驻扎在海市的军方是陈师长麾下的。

陆珩几乎可以想见,对方会在这最后一道关卡设下重兵埋伏。

而在火车上行动十分受限,为了保险起见,陆珩只能想别的法子。

好在,两座城市之间也有大巴车来往。

为今之计只有走一步看一步,就算剩下的路全是艰难险阻,他也必须回家!

也只有进入海市的范围,他才能摆脱追杀。

……

到了海市的前一站,果然有大把军方的人、治安局的人把守着。

火车一靠站,便有一队队穿制服的人上车检查。

而此时,潜伏在火车站的另一拨人也悄然关注着列车的情况。

在发现他们无功而返后,几人对视一眼,彼此递了眼色,便有人上了反向的火车。

留下的人中,有一个是熟面孔,正是郑营。

他是负责留在海市等着陆珩回家的那批人之一。

而付营则是早在几天前,就踏上了去沪市的路程。

现在也不知道老付那边什么情况,有没有打听到陆珩的消息?

……

海市隔壁的某座小县城。

陆珩用缝在底裤上的布票跟钱,在国营饭店买了几个包子,坐在店里狼吞虎咽地吃。

饿惨了。

媳妇儿给做的饼子早就吃完了。

连水都只剩小半壶了。

这还是他省着喝的结果。

可惜没带饭盒,下次让媳妇儿把饭盒也装包袱里,或者缝在他胸口的衣服内侧,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给自已挡枪。

更重要的是,这样就不用担心饭盒不见了。

没饭盒,有钱有票都吃不到好饭菜,只能啃包子,毕竟饭店不给提供饭盒。

当然,好在他之前在沪市的时候,扒了两套衣服,一路上换着穿,否则他现在都馊了,饭店里的人估计还不让他进门呢。

吃完了,陆珩又去买了十来个包子,装在包袱里带走。

饭店的服务员看到他把香喷喷的包子,装进那个脏兮兮的包里,都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

这包都有味儿了,脏不脏的另说,关键是把好吃的包子都给熏臭了啊!

陆珩没有在意别人的眼光,臭就臭吧,只要能填饱肚子活着就成!

像他这样的人,也只有回到家,在媳妇儿身边,才有资格讲究吃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