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陆凤阁的威胁一出,小陆宵第一个老实地闭上了嘴巴,非常识相。

看见沈宁,老大老二也停止哭泣,就剩下脸上两条泪痕,和红通通的眼眶。小陆宵连泪痕都没有,爬起来冲向沈宁,“爸爸。”

沈宁把他抱起来,走向另外两个儿子:“怎么了,你们为什么哭?”

陆大和陆二看看陆凤阁,齐齐摇了摇头,仿佛被威胁封口一样。关于亲亲好兄弟打架这件事,如果爸爸没亲眼看见,那就当没发生过了噢。

沈宁瞥了一眼陆凤阁:“他们看你干嘛?你是不是天天揍他们?”

他单手抱着一岁半的陆宵,另外两个孩子太重了,只能摸摸他们的脑袋。沈宁又问可爱的小儿L子:“你又为什么哭呢宝贝?”

陆宵也摇摇头,大哥二哥不说,小弟更不说。

陆楼和陆玉树看着弟弟,还好,弟弟和他们是一派的。

陆凤阁告状:“他们三个打架把对方打哭了。”

沈宁嗤笑一声,“这看着感情不是挺好的,是不是啊。”

三个宝宝齐声道:“是的爸爸。”

沈宁:“那你们和好了吗?”

“和好了。”

沈宁:“真棒,过来吃饭吧。”

沈宁踢踢陆凤阁的鞋子,“蹲下。”

陆凤阁把陆宵接过来,然后蹲下来,二儿L子马上趴在背上,小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陆凤阁直起身,一手抱着小儿L子,一手拖着二儿L子。

沈宁则背着老大,一家五口拖拖拉拉地往餐厅走去。

……

陆宵四岁时,沈宁书法大成,他关在书房悄悄摸摸写同一幅书法,写了十七八次,终于一气呵成写出他这辈子迄今为止最满意的书法。

陆凤阁要过生日了,这是沈宁给他的礼物。

不止他准备了,三个小崽子也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给爸爸准备了生日贺卡。

稚嫩的美术贺卡交到陆凤阁手里,大的写了祝福的字句,小的只会画画,画一家五口。陆凤阁感受到了孩子多的快乐。

沈宁心想,那你看到我成熟的书法作品,岂不是更快乐。

他抄的是《诗经》里的一首。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一共三句,三个同样的句式,反复叙说他的心情。

陆楼和陆玉树都识字,但对内容的理解还不太深刻,小陆宵零星识字,只会指着认识的字道:“木瓜,好吃,桃,好吃,李,酸。”

陆凤阁看着上面三句“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胸腔酸胀柔软,这是世界上最美的诗经。

沈宁指着三个儿L子,挨个道:“木瓜、木桃、木李,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优美的情书,连数量都正好对得上。

他所想表达的,前人早在两千乃至三千多年前就写下来,这让沈宁有种神奇的相逢感,历史赋予他独有的浪漫和厚重。

小陆宵:“哥哥是甜的,我是酸的?”

哥哥也不甜啊?

沈宁掐掐他的脸蛋:“你也是甜的,蜂糖李是甜的。”

陆宵:“蜂糖李是什么?”

陆玉树说:“就是弟弟得配蜂蜜才甜。”

陆楼:“家里有很多蜂蜜。”

陆玉树:“可能是假的蜂蜜,起诉那个老板。”

陆凤阁将沈宁写的卷轴裱好,挂在书房里,一整面白墙,只挂一副。至于儿L子送的贺卡,摆在书架上就可以了。

陆凤阁大多数时候觉得三个儿L子挺可爱的,少数时候觉得他们都应该去上补习班。

如他所愿,陆楼和陆玉树并不排斥补习班,兄弟俩一起学习,一起闷头做作业。

小儿L子则一副不太爱学习的样子,总想挑战这个,挑战那个,输了还会离家出走回西南。

沈宁说是去西南接孩子,结果一去不回,陆凤阁不得不放下手头的事,亲自去接老婆孩子。

他们在那里重逢了蜜蜂灵脉一族,三个家族得以重聚,沈宁把蜂族的小孩子们,也接到南城读书,给他们安排了住处,跟他们隔着一条马路。

陆宵天天往那边跑,一天甚至能跑三次,为了蜂族的蜂王宝宝孟雪圜。因为跑得太勤快,沈宁跟蜂族商量,让两家住同一区域,出门不再过马路,小区内人车分流比较安全。

这更方便了陆宵,每次都要搬走家里的一大堆吃的喝的,有次沈宁下班回来十分口渴,陆凤阁打开冰箱竟然一无所有,当场就想把臭小子吊起来打。

倒不是计较那点吃的喝的,因为人家蜂族也不收,陆宵用小推车推着一车过去,就像火车上的小乘务员,花生瓜子矿泉水……问了一圈没人要,又辛辛苦苦从车尾推回车头,推车比人都高。

小陆宵乐此不彼,从小就很懂人情世故一般,绝不空手上门。

陆凤阁就是觉得小儿L子的脑回路……难评。

陆宵发现了世界上最甜的弟弟,他哥哥肯定也想要这种弟弟,孟雪圜可不能让哥哥抢走了,他私下告诉孟雪圜:“我大哥二哥会揍弟弟,你不要喊他们哥哥。”

孟雪圜重重点头,脸蛋上的肉颤了颤:“我知道了,西奥哥哥。”

陆宵放心了,他现在唯一不开心的是,孟雪圜不接他的零食了,明明在来南城之前,他给什么孟雪圜就吃什么。

孟雪圜则是因为临走之前,族长楚结湘告诉他们蜜蜂宝宝,别人的善意取之有度,尽量不要麻烦陆家,遇到事情给他打电话。

孟雪圜觉得自己吃太多陆宵的零食了,超出楚叔叔说的“度”了。

沈叔叔赚钱很辛苦,他不能一直吃陆宵的,吃完沈叔叔就要花钱再买,要花好多钱。

陆宵和孟雪圜一起上初中时,哥哥们正好读高二,在同一所初高中都有的学校。

陆宵十五岁时,沈宁有一次无意间打开了陆凤阁的保险箱,看见了被保存近二十年依旧完好的“家书”。

他颇为怀旧地打开,发现自己初学时的水平实在不堪入目,陆凤阁怎么还当个宝。

他翻着翻着,看见了陆凤阁圈起来的错别字。

尤其是他最后一封家书上,“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一句话中,楼、霄、树,都写错了。

沈宁从来不知自己写这么多错别字,尤其是以现在的水平回顾……嘶。

等等,这几个字有点眼熟。

这不是他儿L子的名字吗?

“陆凤阁你……”太蔫坏了!

沈宁气呼呼地拍照在微信群里控诉,“瞧瞧你们爸爸的取名方式,太过分了!”

陆宵率先冒泡谴责:“太过分了!为什么只有我还是用错字!”

沈宁:“老三你这个点不该在上课吗?”

陆凤阁:“回来没收手机。”

沈宁:“你别转移话题。”

陆凤阁:“我觉得老三上课玩手机这件事更严重。”

沈宁:“好吧,那我先处理一下老三。”

沈宁去了一趟学校,之后没有马上回家,找了一家茶馆听戏,假装自己还很生气,等陆凤阁要说法。

这时候,手机新闻突然弹出一条喜讯——即日起,男男结婚可以补打结婚证。

是的,这么多年,两人签署了无数的利益一致合同,唯独没有在结婚申请书上签过名字。

刚得罪老婆的陆凤阁:“……”同性婚姻合法的内部消息他听过,为此策划了一个求婚再顺理成章领证,结果新闻放出比他想的快。

沈宁抓起手机就跑,南城**区民政局管辖那么多人口,去晚了今天就领不上号了,就得明天了。

民政局门口果然排着一条长龙,有老夫老妻,也有听到新闻一时冲动的年轻情侣。

沈宁立刻领号,徘徊在民政局门口,给陆凤阁打电话:“你猜我在哪?”

“半小时之内找不到我就离了吧。”

陆凤阁脑袋一懵,接着灵光一闪,立刻带上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前往民政局。

民政局门口聚集了一堆记者采访,沈宁形象好,是记者争先追逐采访的对象。

记者:“先生你是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有没有告知双方父母?家里能接受吗?”

沈宁口罩捂着脸,不好意思地说:“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了,不是小年轻了,别问了,不接受采访。”

记者惊讶至极,啊,看着才三十啊,是不是初中就早恋?他追着问:“你们初中就早恋吗?男男情侣是不是在校园中更好隐瞒?”

沈宁严肃地对着镜头说:“不,我反对早恋。”

他又没干过的事,可不能被人用来抹黑群体。

陆凤阁在不远处看着,笑了笑,在一起十几年,近二十年,宁宁还是这么可爱。

脸皮却是比当初厚很多,领完证后,陆凤阁询问沈宁:“新婚夜能不能穿三件衣服?”

牡丹花的花瓣就是一层又一层的。

沈宁满面通红:“你变态啊。”

别人都是恨不得老婆不穿,只有陆凤阁沉迷给他脱衣服的过程,为此买了很多很薄很透的衣衫,穿三件还没一件厚。

“你脑子里能不能有点高雅的东西,你的才华快配不上我了。”

陆凤阁:“那玩你喜欢的飞花令,输一次脱一件。”

沈宁不吱声,刚说陆凤阁配不上他就自打脸,因为飞花令他偶尔还玩不过陆凤阁。

“我又不想脱你衣服。”

陆凤阁哄道:“儿L子都住校了。”

几年后,沈宁这则短小的采访,被他小儿L子无意间刨了出来。

上高中的陆宵听着他爸如临大敌地反对早恋,心里不由一突。宁爸这么开明的人 居然反对早恋?是不是因为年轻的陆爸太不像话?

还是说 其实反对的人不是宁爸 是陆凤阁 因为他俩是大学毕业后才认识的

早恋的话老婆就不是他的了。

 

陆宵充分揣摩大爹的心思 觉得事实就是这样 肯定是陆凤阁小心眼。

不过这情况不适合他和圜圜啊 他们是竹马竹马。

陆宵在青春期朦朦胧胧中意识到了自己对孟雪圜的喜欢和占有欲变质了。

他想跟孟雪圜早恋。

如果他跟孟雪圜早恋 陆凤阁就会大发雷霆把他赶出家门 但是他是不会屈服的 也不会供出早恋对象是孟雪圜。

他只会积极地去工地搬砖 一天攒两百块给老婆买礼物。

这是他用双手和汗水挣来的钱 每一分都跟陆家无关 纯粹的来自陆宵本人。

陆宵早就意识到 孟雪圜后来不接他的零食 是因为他的零食来自家里 是他爸挣钱买的。

如果他自己挣钱了 孟雪圜就会收他的礼物了。

陆宵一直没有机会出去挣钱 一是没有人招收 二是没有理由去吃苦 吃苦对不起他宁爸。

如果早恋是一个理由……

陆宵并没有追到年级第一学霸小男友 一切都是臆想 但已经策划好了后续。

“大哥 到时候就麻烦你告密了。”符合大哥的人设。

陆楼已经跟着爸爸在公司实习几年了 对此表示:“你脑子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