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弑神前奏

大家都是闲的没事干。~5¨2,s′h?u.c*h,e^n¨g`.+c`o′m¨

所以才会一个个的就像是脱缰野狗一样,领着大部队在诸天万界撒欢。真正有想做事情的路克,反倒不会随意离开自己的世界。就比如综漫日常世界的颠佬路克。一天到晚就窝在自己的世界当中,和自己的徒弟展开一场别开生面的‘爱恨情仇’。磁场强者的世界,真是强而有力,强而有力啊……当然,对于生在综漫日常世界,顶多偶尔会见识一下范马星人的普通人类而言。这里就是地狱啊!(无慈悲)特别是自从路克晋升了多元之后,整个综漫世界就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可以随意涂抹的画板。颠佬路克已经重启了不知道多少次时间线了。绫小路清隆的地狱线,范马勇次郎的次男线,大老师的最温柔武神线……他见识了弟子们与后辈们各种各样的故事结局。有好的,有坏的。并且,至今仍在创造出新的未来,新的结局。或许,只有等到颠佬路克彻底了解了所有的磁场变局,心生厌恶以后,才会走向更广阔的诸天万界。今日我便要将磁场力量授予你口也!——疯狗出笼的颠佬路克。除此以外,像是正在玩异世界种田流的游戏人生路克,沉迷于美少女无法自拔的美少年路克,以及还没有玩腻魔王勇者冒险游戏的素晴路克……这些都算是“有事”的大忙人。而他,弑神者路克,也是如此。——对于完成此等令人敬畏创举的他们,我希望能以〖弑神者〗此称号来形容他们。诸贤之中或许会有人认为,我用这个称呼过于夸大而皱起眉头,或者有人会认为我这称呼太过小题大做。然而我仍然想再一次强调。弑神者—乃是霸王。因其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之故。弑神者—乃是王者。因其掌握着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之故。弑神者—乃是魔王。此因生存于世上的凡人,无人能拥有与其抗衡之力!——【摘录自二十世纪初,枢机主教安东尼欧·特贝斯给教皇厅之书信】在这个世界当中,有一种怪物,凡人没有任何手段与其对抗。能与他们势均力敌抗衡的,只有他们的同族,或是神话中的众神。其名为——弑神者!“王,这是撒丁岛的魔女送上的敬礼。”看似忠诚,实则畏惧的骑士跪倒在地,双手捧着一面印着神秘花纹的石板。骑士在颤抖。但是,他的双手却始终无比的稳妥。并不是怯懦,而是人类在面对生而不敌者,发自灵魂的畏惧。但卓越的才能,让这位优秀的骑士,即使面对“王”,也依旧能够上达自己的谏言。这不是夸张的描述。而是事实。面对王,面对弑神者,面对弑杀神明的愚者,没有人能够保持住自己的平常心。甚至可以这么说,即使地球上所有魔法师群起攻之,也敌不过一名弑神者。面对一个足以轻松灭国的怪物,骑士这番表现,就已经足以自傲了——前提是他能够在这场伴王之旅当中活下来。他只是一个比较优秀的骑士而已。可不是剑之王身边的安德烈·里韦拉。当然,即使是那位传说中与剑之王缔结下生死之交的大骑士,但是当至高的王一旦做出决定以后,也不可能凭借自己阻拦王的意志。更别说,无尽王,可是与剑之王完全不同的王!‘天堂的祖父,保佑我能活下来吧。’想起撒丁岛那位魔女传话时的谨慎之意,这位卓越的骑士就不由再一次的将头埋了下去,同时高高举起手中的石板,静候王的命令。但路克并没有在意他。而是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远方。哪怕不依靠自身的力量,单单凭借弑神者的异常感知,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将整个撒丁岛尽收眼底。这是一座位于意大利的南端,浮在地中海上的度假岛。岛的面积不算大,人口大约有一千五百万人左右,而且其中的一大半都集中在岛上的最大都市卡利亚里当中,四面被澄清的海水包围,周围的自然环境也十分美丽。也因此,岛上最大的产业是观光。当到了夏季的时候,就会涌入许多以到欧洲度假为目的的游客,特别是位于东北部,那如同绿宝石一样美丽的海岸,更是以上流贵族人士专用的度假地闻名。当然,对于路克而言,他在意的并不是岛屿的风光。

p>一座普通的小岛而已。

真正让路克感兴趣的,是这座岛上的——不从之神。无论是哪个时代或是哪个国家,人类经常赋予众神名字与其神话。强大的众神们时而威胁着人类,时而施惠于人。在远古的时代,他们没有名字。人类只是在一望无际的广大天空和土地上发现了神的踪影,将狂风或洪水当成是神怒而畏惧着,并且将危险又强大的野兽当成是神的化身崇拜着。但是经过岁月的流转,人们赋予众神名字并且编织出各式各样的神话。比如,大地的创造神艾尔、战场之神奥格米欧斯、丰穰女神阿提米斯,斗争与锻冶之神欧古,追逐着高天原的流浪者须佐之男,拥有十二个化身的毗湿奴……如繁星般众多的神,全是出于人类之手。不过,这可以说是卑微弱小的人类,为了防范众神强大威猛的力量而产出来的一种仪式。获得名字与其神话的众神们不会做出越距之事,不管是施与人们恩惠时或是报复人类时都不会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所以,人们才可以对神的威胁或者祝福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合理的应对。然而,如果有神想要做出超越其名,以及其神话所代表的意义。倘若它们回到最初,那个仍未受制于神话限制的时候……那样的神,就称之为——不从之神!他们与人们所编织出来的神话背道而驰,彷徨于世上,有的流转在授与其名的国家,有的则是漂流到陌生的土地。无论如何,不从之神将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如果太阳之神降临的话,那整个世界就会变得灼热无比。如果海之神降临的话,那整个世界就会被浪涛吞噬沉没海底。 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

>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

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j_c·w~x.c,.!c+o-www.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

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

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

,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

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j+y*b/d+s+j\.!c-o′m-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

>骑士依旧跪地。

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

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

“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

明啊。”

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

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

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

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

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静道。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

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

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如果冥府之神降临的话,那疫病就会蔓延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变成死亡之城。只是经过这个世界而已,就会给世界带来莫大的影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创造自己的姿态的灾厄之神——这就是不从之神。而弑神者,就是以人类之躯,弑杀脱离神话的不从之神,夺取神明权能,被众神称为“愚者”的怪物!也正是因为战胜了神明这种人类压根不可能战胜的对手。所以,才会被魔法师们畏惧的称其为王。毕竟,神明可是高高在上,久居神话。而弑神者,可是诛杀了天上众神,并夺取众神所持有的至高神力,掌握著弑神而篡夺来的权能,仗其支配着地上凡人的人类!就拿魔抗来说。除非是众神的权能,要不然世界上所有的魔法加在一起也没办法对弑神者造成什么太大的伤害。大概效果就是hp-1,hp-回复10000这种。当然,弑神者这种强大至极的怪物,也不是没有缺点——他们受制于弑杀神明所获得的权能。在成为弑神者以后,他们就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这样导致,他们失去了像凡人那样,通过努力就能够使得自身实力得到进步的可能。弑神者要想变得更加强大。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深度挖掘从神明那篡夺过来的权能的潜力,要么继续弑杀新的不从之神,获得新的权能。当今世上的两位弑神者,武侠王罗濠与狼王沃班伯爵,就是这两种变强方式的典例。前者,靠着对权能的深度开发,仅仅弑杀了三位不从之神,就已经足以在当世弑神者当中排行第一。当然,这是排除了路克这个“怪胎”。他弑神只不过是心血来潮。这个世界的不从之神所提供的权能,路克就算是手搓,都能分分钟给地球上每一个凡人都搓出来一身权能。而后者,沃班伯爵,是现存最古的弑神者。他拥有当今最多的权能,但仍以弑杀神明为乐趣。甚至为此献祭了大量巫女,进行过多次的降神仪式。在如今的弑神者当中,他虽然不是最强者,但却是最难缠的。多种多样的权能,使得沃班伯爵拥有着多次“重来”的机会。想打败他,不难。但要是想要杀掉他,几乎不可能。“都是,不错的神明啊。”骑士的身躯一颤。果然,至高的王不会无缘无故降临到一座小岛之上。弑神者是一群横行霸道的魔王。他们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的意志。也因此,他们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弑杀了神明没几年的新王来说,一个只有旅游观光价值的小岛,有什么作用吗?答案显而易见。他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这座岛屿,诞生了弑神者的猎物——不从之神!只有不从之神,才会吸引到这群无法无天的“愚者”!这是从古至今,无数魔法师与骑士们用自己的血与泪总结出来的经验。当然,这一条规则仅限于霓虹的王,弑神者的原主角成为弑神者以前。“去吧,不知名的骑士。”路克平

静道。

骑士低头不语,他已经感知到,自己手上的石板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他依然没有选择直接站起来。而是依旧恭恭敬敬的等待着至高的“无尽王”,下达命令。对王的尊重,是刻在了骨子里的。“藏着古代的睿智,没想到这样的珍品竟然还埋藏在人世。”“受到惩罚的巨人……太阳……火炎……愚蠢的百姓……救济,原来如此,这里蕴藏着的是“盗窃”的力量,欺骗了神明,领导人类的窃盗英雄。”“是『诈欺者』普罗米修斯吗。”看似是疑问,却已经确定了石板的来历。普罗米修斯秘笈,拥有偷走神拥有的权能,然后储存在里面的性质。不过,如果目标是强大的神格,例如军神,神王之类的强敌,大概也只能偷到一部分的力量。看样子,那位撒丁岛的魔女,做出了及时的正确判断。路克还以为这位魔女是要效仿当年的剑之王呢——沃班伯爵曾经举行过一次召唤不顺从之神的仪式,但召唤的神却被剑之王东尼抢先弑杀且篡夺其权能。这一块石板。如果运用的好的话,倒是能够真的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夺取神明的伟力,完成弑杀神明的伟业。然后,造就出另一位新生的弑神者……好在撒丁岛的魔女还是有脑子的,没有犯病,非要跟着霓虹那群藏在阴沟里的老鼠们做事儿。“我并非凶恶的狼,不会以摧毁一切作为强者的象征,通知“神与愚者的战场,凡人还是暂且退去吧。”路克抬头,看向天边。风雨在呼啸。神王,已经到了。“感谢王的恩赐!”骑士依旧跪地。但王,已经不见了踪影。骑士深深垂首,直至那最后一丝余音消散在雷鸣里,才敢缓缓起身。他的动作却依旧一丝不苟,充满了仪式般的庄重。转向身后那些勉强站稳、面色惨白的下属们,眼神锐利如鹰。“王的谕令已至!”他的声音穿透风雨,清晰而冷硬。“立刻疏散撒丁岛靠海十公里内的所有凡人!这不是商议,是你们唯一能做的,且必须做到的事!”没有多余的解释,也不需要。在神与王的战斗之中,哪怕是最上级的魔法师或者传说中的大骑士,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来。至于没有任何力量的凡人?恐怕只会湮灭在这场战争的余波之中。就比如说狼王沃班侯爵,曾经就在一八五四年,使用了恶名昭着的暴风权能「疾风怒涛」,毁灭了达尔马西亚的港口城市雅迪鲁。好在,无尽王,并非狼王。他给了凡人们一个求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