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婚姻法
“有了家庭补贴,家里人也能过得更舒坦些,俺就没啥后顾之忧了,执行任务也能更带劲!”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兵感慨地说道,他的眼中闪烁着感动与欣慰的光芒,多年来对家庭的愧疚感似乎也在这一刻得到了些许慰藉。
“敢破坏军婚绝不轻饶,咱们这些老兵也终于可以结婚生子了呢!”李翔飞激动地叫嚷着,话语里充满了对司令官决策的拥护与支持,那股子热血劲儿仿佛要冲破投影光幕。
“俺得赶紧准备准备,说不定联谊会上就能遇到合适的姑娘呢!”阿坤略带羞涩地发着弹幕,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难掩其内心的喜悦与急切,已经开始在心里暗暗谋划起未来的相亲计划了。
然后晨曦接到通知也迅速制定了有关婚姻的规则。
晨曦城婚姻法
一、总则
为维护晨曦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保障公民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依据晨曦城基本法及相关社会伦理道德准则,特制定本法。
婚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平等、相互尊重与忠诚的基础之上,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二、婚姻的成立
(一)结婚条件
1. 双方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双方自愿结婚,无任何一方受胁迫、欺诈等情形。
3. 双方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 男方需完成法定的兵役义务或符合免服兵役条件,女方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在晨曦城有固定居所。
(二)结婚登记程序
1.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前往晨曦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网上预约,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女方)、兵役完成证明(男方)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
2. 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对双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进行判定。审核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 公示:审核通过后,在晨曦城官方婚姻登记公示栏及相关社区公告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结婚条件或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举报。
4. 登记:公示无异议后,婚姻登记机关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颁发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 姓名权:夫妻双方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变更姓名。
2. 人身自由权:双方均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不受对方非法限制和干涉,可自由参与社会活动、从事合法职业等。
3. 财产权: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可依法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4. 相互继承权: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二)义务
1. 忠实义务: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不得有婚外性行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损害婚姻关系的行为。
2. 扶养义务:在一方生活困难、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另一方有给予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3. 家庭事务分担义务: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包括但不限于照顾子女、赡养老人、操持家务等。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家庭事务,保障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
四、婚姻的终止
(一)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1. 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议书需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经过60日冷静期,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2.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晨曦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判局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如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三年等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1. 子女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2.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个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晨曦城军婚法
一、总则
为保障军人婚姻家庭的特殊权益,维护军队的稳定和战斗力,根据晨曦城婚姻法及军事相关法规,特制定本法。
本法适用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军婚受法律特殊保护,全社会应尊重军人婚姻,破坏军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严惩。
二、军婚的特殊规定
(一)结婚限制与程序
1. 军人结婚除需符合晨曦城婚姻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外,还需经所在部队营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内容包括军人的恋爱对象的政治背景、家庭情况、个人品德等。
2. 现役军人在执行特殊任务期间,如战备、作战、参与庇护所旗下的建设项目等,未经部队批准,不得结婚。
(二)军人配偶的权益保障
1. 就业扶持:晨曦城和社会应为军人配偶提供就业优先推荐、职业培训等支持,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保障其在军人服役期间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2. 医疗保障:军人配偶享受特殊的医疗优惠政策,在晨曦城公立医院就医时,可减免部分医疗费用,优先享受医疗服务。
3. 荣誉待遇:军人配偶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相应的荣誉待遇,如在公共场合享有优先服务权,在社区活动中有特殊的参与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