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女大三,抱金砖

    是条件不允许啊!


    以前她觉得儿子瘫就瘫了吧,至少那玩意能用,不影响娶媳妇。


    只要夫妻关系和谐,过个一年半载的,她也能抱上小金孙。


    有了孩子,儿媳妇也就有了盼头,往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可现在那玩意不能用了,娶个媳妇回来能干啥?


    妇人铺垫了许久,见没人说话,也不生气,自顾自地直奔主题。


    “安王妃,我也就不绕弯子,就小王爷这条件,想娶个清清白白的姑娘,肯定不现实。


    正好温家那姑娘,相中了小王爷,就托我来做个媒。


    虽然温家那姑娘以前嫁过人,但问题不大。


    小王爷不是不能生吗?刚好她生了一儿一女,孩子呢,也正好跟着咱们一起流放。


    这不赶巧了吗?只要她嫁过来,小王爷就喜提一儿一女……”


    听到这里,叶喜喜“噗呲”一声,笑出声来。


    这还真是赶巧了,只要那温家姑娘嫁给周煜承,他就直接喜当爹了。


    “滚!”周煜承语气冰冷。


    妇人身体抖了抖,为了温家那五个馒头,她不怕死道:


    “小王爷,您别生气呀,您有啥条件,尽管提。


    只要不过分,温家都能答应!”


    “啧啧啧,还真是癞蛤蟆爬脚面,不咬人光膈应人。


    那温家小姐看起来没有四十,也有三十五六了吧?


    小王爷才二十多岁,你咋好意思开这个口的?”


    李秀兰看不惯有人欺负周煜承。


    虽然他是太监,但闺女说得对,他是为了保护大夏朝的黎民百姓,才成了太监。


    这不是他的耻辱,这是他的勋章。


    妇人讪讪一笑道:“年龄不是问题,都说女大三,抱金砖,小王爷一下子能抱好几块金砖,说来还是小王爷占了便宜。”


    江清月白眼都能翻到天上去,“这么多金砖,你咋不让你儿子抱你家去?”


    “就是。”安王妃见两个老姐妹都出声帮自己儿子了,也急忙开口:“我家煜承是废了,但我家煜安还好着。


    等将来煜安生了孩子,给煜承过继一两个,不就可以了吗?为啥要给别人当爹?”


    周煜承:“……”


    是该说谢谢呢,还是该说谢谢呢?


    妇人换了个思路道:


    “这大老爷们的,身边难能没有一个操持家务的女人?


    别看温姑娘年龄大,大了会疼人,尤其是小王爷这种不能人道的,更加需要人……”


    她话还没说完,一只绣花鞋就精准击中她的面门。


    “说完了没?说完了就赶紧滚!别逼我动手。”


    叶喜喜也不想多事的,可周煜承已经在暴怒的边缘。


    她再不做点什么的话,养爹和养家大哥刚种的几亩庄稼,就真的保不住了!


    “嘶——”


    妇人吃痛,可她知道叶喜喜的脾气,捂着火辣辣的嘴巴,灰溜溜地走了。


    “子轩,给姑把鞋捡回来!”


    叶喜喜拍了拍叶子轩的肩膀,叶子轩立马屁颠屁颠地给她捡鞋去了。


    周煜承原本抿成一条直线的嘴角,微不可察的翘了翘。


    算这臭丫头还有点良心,关键时刻,还知道护着他。


    叶喜喜感应到空间又扩大了一点点后,便知道周大爷这会儿心情不错。


    她穿好鞋子,抬头看到,发现周煜承也在看自己时,冲他笑了笑。


    结果喜提一个大白眼。


    叶喜喜:“……”


    白眼狼!


    刚刚就不该帮他,就应该撮合他跟那姓温的姑娘。


    三位老娘将两人的小互动看在眼里,随后,互相对视一点,又默契地凑在了一起。


    “清月、秀兰,还是给喜喜尽快说亲吧,我怕她对我家那小子有想法。”


    得了叶喜喜这么多好处,安王妃也不忍心看着她跳入自家这个火坑。


    江清月和李秀兰默契地点头,她们也正有此意。


    周煜承:“……”


    人在无语的时候,是真的会笑。


    ……


    安王妃向来是个行动派,次日,她就开始在流放队伍里,给叶喜喜挑起了夫婿。


    挑来挑去,她只挑中了萧恒宇和宋二福。


    “不行!”江清月记仇,“我们家喜喜这辈子哪怕是孤独终老,都不会考虑广平侯府的人。”


    她觉得宋二福不错,宋家其余几个小子也都不错。


    要是两家能结为儿女亲家的话,也算是亲上加亲了。


    “不行,喜喜是我闺女,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她嫁给我家那几个臭小子,他们不配!”李秀兰也摆手拒绝。


    她家喜喜既漂亮,又懂事,还有神仙庇佑,一般人可配不上。


    安王妃:“……”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谁行?


    算了,不管了,就这样吧!


    周煜承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他见过为儿子谋划幸福的老娘,但像他娘这样给儿子添乱的老娘,他还是第一次见。


    叶喜喜可没心情管这些琐事,她现在只要赶路,基本都坐马车。


    然后借着马车的遮掩,去空间炒瓜子。


    经过几天的努力,她已经炒了一百多斤瓜子。


    瓜子的味道,叶宋两家人也都尝过了,一致好评。


    算算时间,最晚明天应该会到下一座城池。


    到时候流放的队伍,也会在这里休息一晚。


    叶喜喜决定,等明天进了城,就找个借口,把这些瓜子拿去果子铺卖了。


    对此,宋大江和宋大福举双手双脚赞成。


    “爹,大哥,你们把地里成熟的蔬菜,也都采摘一些,明日一起卖了!”


    “好嘞!”父子俩应了一声,乐呵呵地去干活了。


    宋三福和宋五福看书看累了,出来休息的时候,刚好听到叶喜喜的话。


    忙挽起袖子,也下地帮忙。


    宋四福躺在灵泉边,吸收着天地之精华,打了个哈欠,转身睡觉。


    娘不在身边的唯一一个好处,大抵就是没人管他睡觉。


    听到不远处传来的阵阵呼噜声,叶喜喜无奈摇头。


    老宋家个个都是勤快人,怎么就基因突变,出了这么一个懒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