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秩序与权力的终极隐喻
如果我们站在时间的长河之上,以旁观者的姿态俯瞰这一切,我们会发现,法律从来不是正义的象征,而是秩序的具象化,是文明社会对无序的恐惧所编织出的防护网。
法律的存在并非为了确保公正,而是为了确保体系的运转——确保资本的流动、权力的稳定、社会的结构不会被撼动。它是一种工具,一种武器,一种话语权的象征,而从来不是一种绝对的道德。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曾言:“法律不过是权力意志的延伸,是强者对弱者的规训。”在霍布斯的眼中,法律的存在是为了防止人类回归“自然状态”——那个“人对人的战争”状态。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装置?
不,法律并非中立,它本质上是一种话语权的垄断,一种对暴力的合法化转移,一种掌权者对被统治者的驯化与规训。
在法律的架构下,纯粹的正义是不可能存在的,甚至连正义本身,都只是一种需要被定义、操控、利用的资源。
法庭上的交锋,陪审团的裁决,法官的宣判,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权力运作的具象体现,资本与政治较量的延伸。
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这场审判?
程见微的妥协,是软弱,还是理性的必然?
在传统的法律叙事中,律师是正义的捍卫者,是秩序的守门人。然而,在现实的权力结构中,律师真正捍卫的,究竟是“真相”,还是那套被既定权力所塑造的游戏规则?
如果法律是一种游戏,那么掌控游戏规则的人,是否才是唯一的胜者?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曾提出“绝对命令”,他认为道德应该是普遍的,法律应当遵循绝对的正义标准。
然而,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反驳道:法律的本质并非绝对正义,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基于时代需求所塑造的工具。
在这场审判中,麦镐澄并未输给证据,而是输给了法律的游戏规则。
他不是罪人,但必须成为罪人,因为体系需要一个“罪人”来填补空缺,来平息社会对资本滥权的愤怒,来构建秩序的表象。
他被牺牲,不是因为他的行为触犯了正义,而是因为他的牺牲符合权力的利益。
那么,程见微的妥协呢?
她明明可以战斗,她明明己经接近胜利,可她还是放弃了。她的放弃,是对正义的背叛,还是对现实的觉醒?
尼采在《善恶的彼岸》中写道:“当你凝视深渊之时,深渊亦凝视着你。”
她最终意识到,法律不是一把锋利的剑,而是一面镜子——它映照出的不是绝对的公正,而是权力如何操控现实。
她不能输。
她不能输的,并不是这场官司,而是她自己。
法律的体系从来不是纯粹的,它是混合的、杂糅的、被利益交织成的一张网。在这张网里,没有真正的正义者,也没有真正的恶人,只有不同角色的扮演者——有人制定规则,有人操控规则,有人服从规则,而有人,被规则吞噬。
在这个体系中,剥削与被剥削,究竟是对立的两极,还是一个闭合的循环?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剥削的本质:资本不仅通过经济结构剥削无产阶级,也通过法律体系巩固其统治地位。在资本社会里,所有的法律制度都是服务于生产关系的,司法系统也不过是资本稳定运作的机制之一。
那么,程见微作为律师,她是这个体系的剥削者,还是被剥削者?
如果她坚持打这场官司,她是否真的能够救下麦镐澄?或者,她会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她看似在利用法律来挑战权力,但实际上,她从一开始就己经是体系的一部分,她的存在,本身就建立在法律的结构之上。
她不是挑战者,而是这个系统的产物,她的每一次抗争,最终都被纳入到体系的边界之内,被规训、被削弱,最终被迫妥协。
这是不是一种剥削?
还是说,她自己,从未真正跳脱出被剥削的循环?
在这场棋局里,麦镐澄输掉了自由,程见微输掉了信仰,而法律,依旧在运转。
没有人真正赢得这场战斗,除了那些从未站上战场的人——那些从未被法律审判,也从未需要法律保护的人。
他们不需要在法庭上争辩,不需要在雨夜里做出痛苦的抉择,不需要在正义与现实之间撕裂灵魂。
他们不需要法律,因为法律是他们创造的,是他们为世界编织的一张网,而他们自己,早己站在这张网之外。
最终,程见微在黑暗中低头,看着自己沾满水渍的手,指尖微微颤抖。
她终于明白了——
她并没有背叛法律,因为法律,从未站在她这一边。
她的妥协,不是懦弱,而是看清了游戏的规则。
法院的灯光依旧明亮,法官的槌声依旧敲响,城市依旧运转。
可程见微知道,从今天起,她己经不再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