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尘缘怡然

第三百七十四章靠近

“咔嚓——”

天穹被劈开一道锯齿状的声痕。

四道惊恐的目光,齐齐向吴酸看过去。

卫泽中:他,他,他在说什么?

卫东君:我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宁方生:人啊,总是那样的口是心非。

“他因为你而死,你凭什么对他没有执念?”

只有项琰一个人,不遮不掩地把心里话吼出来:“你的良心都喂狗了吗,吴大人!”

吴大人脸颊猛地一抽,声音破碎得不成样。

“项……项琰,我的执念……都……都……在你身上!”

“你说什么?”

别说项琰惊了魂,就是宁方生他们三个,也都脸色大变。

卫泽中:我的娘咧,这个吴大人不会暗中对项夫人有好感吧?

卫东君:我是不是又出现了幻听?

“吴酸?”

宁方生艰难地吸了口气,“为什么你的执念都在项夫人身上?”

为什么?

吴酸缓缓地闭上眼睛,满脸的痛苦:“因为许尽欢!”

……

他是在十七岁那年,才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世。

那天贵人把他叫进书房,除了婚事,除了进京,其实还说了一件事:他的身世。

他的父亲并非是个进京赶考的书生,而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倭寇。

倭寇强、奸了娘,才有了他。

吴酸一岁,老侯爷正好领兵去东南沿海打倭寇。

娘就把吴酸往老侯爷的驻地一扔,说这个孩子将来就让他参军打倭寇,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副官抱着孩子给老侯爷看,老侯爷哭笑不得,命副官找一户生养不出孩子的人家养着。

三年后,老侯爷打了胜仗回京城复命,恰好那户人家的女主人突然有了身孕,就把吴酸送了回来。

老侯爷那时候都已经上马了,还是福宝的吴酸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往马前一跪。

老侯爷看着瘦了吧唧的吴酸,心想着到底是条人命,就带回了侯府当下人用,对外只说是在乐陵府捡到的。

吴酸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竟然会是这样的。

他对自己的童年一点印象都没有。

依稀只记得自己总是吃不饱饭,总是挨打,总是坐在一张小板凳上,眼巴巴地等着大人回来,一等就是一天。

贵人的话,没有一句是随随便便说出口的。

吴酸在贵人身边这么多年,很清楚在这个时候,贵人把他身世说出来的用意——

你的身世在我手里捏着,你小子日后好好替我卖命,别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一个身世,一个成婚,都是贵人拿捏吴酸的手段。

吴酸不怕贵人拿捏。

这十年,贵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学不到的。

于是,他向贵人提议,既然老侯爷是在乐陵捡到他的,那他成婚后,把家安在乐陵,他一个人进京就行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

虽然贵人能护他左右,但那个时候的吴酸,就下意识觉得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了。

贵人听了这一句,看他的眼睛都亮了几分,对他更为看重。

没有人知道,其实从这一天起,吴酸心里又多了一重自卑。

他身上流着倭寇的血。

他比那些卖身为奴的下人,还要卑贱低微。

也因为这样的自卑,吴酸做任何事情都比从前更小心翼翼,对人说话也更谦虚平顺。

那个雨夜,许尽欢把他救下后,他带着凶犯回到了济南府,所有人都夸他能干。

可回京后的述职文书上,本该属于他的功劳,却成为上司的功劳,文书上甚至连半个字都没有提起他。

他没有为自己申辩,硬生生忍着。

说句不好听的,自打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就是狗在他头上拉了泡屎,他都只能忍气吞声。

……

“济南的差事办完后,我有两天的假,就专程去宣和书院找许尽欢,谢他的救命之恩。

我请他在酒楼喝酒,越喝越投机,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吴酸声音低沉,话说得不紧不慢。

“酒至六分,他问我抓到贼人升官了没有,我摇摇头,说功劳都被上司拿去了。

他一听,气得脸都黑了,要替我出头,被我死死拦住了。

他问我:为什么要忍?

我说:忍一时风平浪静。

他说:狗屁,别人只会以为你好欺负。

我说:难得被人欺负一下,没事。

他说:狗屁狗屁狗屁,你被人欺负一次,就能被人欺负一百次。

这时我才发现,这人的血液中有一股子率真,一股子勇敢,一股子桀骜不驯,而这些都是我身上没有的。”

卫东君突然开口:“这些品性,不仅你身上没有,上至皇帝佬儿,下至平民百姓,也没有几个人有。”

吴酸看着眼前的卫三,认同地点点头。

他在五城二十多年,见过的人不计其数,从未见到过一个,像许尽欢那样的人。

许尽欢是独一无二的。

也正是因为许尽欢的独一无二,他下意识的想要亲近这个人。

在他的世界里,充满着算计,阴谋和手段,甚至他睡觉的时候,都恨不得睁只眼睛,闭只眼睛。

但和许尽欢在一起,他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异常放松。

许尽欢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靠近他的人,都会快乐,哪怕听他讲些天南海北的废话,都觉得快乐。

就这样,他们两人越走越近。

“我在京城孑然一身,他也一样,我又做得一手好菜,所以他三天两头来我租住的房里吃饭。

酒和菜都由他买。

他说他最多的就是钱,让我可劲儿薅他的羊毛。

我除了薅他的羊毛外,还常常问他借钱。

异乡人想要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维持住人脉关系很重要,而维持人脉关系,就要请客喝酒送礼,我的俸禄根本不够用。

我开口,他就借,也从来不问问我什么时候还。

好几次,我把银子还给他,他还一脸懵的对我说:你啥时候又借我银子了,别记错了吧。

我从来不会记错,每一笔银子都记在本子上,是他从来不把这些俗物放在心上。

基本上,我还银子的那一天,他都会买一大堆的东西来家里,鸡鸭鱼肉,柴米油盐。

我骂他败家子,有钱也要省着花。

他说我抠抠搜搜,成了不大事。

相处一年后,我们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上几分。

我们慢慢开始交心。

我知道他爹娘都死了,从小由忠仆养大。

他知道我无父无母,老家在乐陵,已经成亲,来京城是走了关系,塞了银子,目的是想搏一条出路。”

话到这里,吴酸的声音突然沉下来。

“如果不是那天我喝多了酒,说出了想报恩陈漠北的事,我与许尽欢之间的情谊,不会有半点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