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尘缘怡然

第二百九十四章舞伎

    他一日不死,阿满就会等他一日。


    这是许尽欢不再来狗尾巴胡同后,阿满在信中,写给他的一句话。


    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留住这个男人。


    这话,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除非,许尽欢自己往外说。


    阿满看看手里的银票,眉宇间的戾气一点点散开,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一千两。


    这要换在六年前,她眼皮都不会掀一下。


    但现在,别说一千两,就是十两银子,对她来说都是一笔巨款,能救命。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个男人哪怕是死了,都能把她从地狱里,救出来。


    “收起来吧,我的任务也算彻底完成,否则心里总惦记着。”


    宁方生故意挑起眉,上上下下看了阿满一眼。


    “说句实在话,我实在不明白,许尽欢那样的人,为什么放不下你?”


    屋顶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微风拂起阿满耳边的碎发,她仿佛听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也用这种不屑的口气,对她说:


    “阿满啊,我实在想不明白,许尽欢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看上你这么个小贱人。”


    说这话的,是长公主。


    那个嘴角边,永远衔着一抹冷笑的高贵女子。


    阿满咬着后槽牙,问:“你想知道为什么吗?”


    宁方生不作回答,而是敛去所有表情,认真道:“其实,我这一趟进京,不光是来看看你,给你送点钱,也想……”


    “也想什么?”


    “也想查一查他为什么纵火自尽。”


    宁方生的声音低沉,且有力,“我总觉得,他不该死。”


    是的。


    他不该死。


    他还应该活着。


    压在阿满心中整整五年多的愤怒,像脱缰的野马奔腾起来。


    于是,她固执地又问一遍:“你想知道,他为什么放不下我吗?”


    “想!”


    宁方生拍拍身旁的位置,示意她坐下说话,


    阿满没有动。


    她不是没有见识,当年在宫里,在公主府,她见过太多太多身份和地位都在天上的人。


    所以,从见到宁方生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人既贵又富,必是出自哪个高门。


    偏偏,他爬上了屋顶,席地而坐,又毫不在意自己穿着这一身旧衣,蓬头垢面地坐在他身边。


    阿满听到自己的呼吸重了些,喉咙里也开始发痒。


    她有一种感觉。


    这是今生唯一一个,愿意听她讲完前尘往事的人了。


    阿满小心翼翼地坐下去,看着自己粗糙的,满是老茧的双手,满腹心酸。


    “我从前,不长这样。”


    ……


    她们家四个女儿,四朵金花,她打小就是最娇,最柔,最美的一朵。


    娘连生四个女儿,不仅在家抬不起头,在村里也低人一等。


    赔钱货是没有名字的。


    她出生的那天正好是满月,祖母说小名就叫阿满。


    但赔钱货能卖。


    祖母把大姐卖了三两银子,让她做了别人家的童养媳。


    二姐因为力气大,能干活,留在了这个家。


    三姐卖给了南边的戏班子,卖了五两银子。


    她因为打小就是美人胚子,祖母说了等她大一点,出落得好一点再卖,能卖个好价格。


    娘生的第五个孩子,也是女儿,祖母这回连养都懒得养了,直接把孩子溺毙在马桶里。


    也是老天看她可怜,那日伶官来村里挑人,一眼就挑中了刚满七岁的她。


    伶官给爹娘的原话是这样的——


    这丫头四肢纤细,柔软,是个跳舞的好苗子,你们家生出这么个女儿,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就这样,她成了乐户。


    乐户,是指入乐籍的人户。


    有跳舞的,唱曲的,唱戏的,耍杂戏的,以及熟知音律,演奏各类乐器的。


    虽然乐户为世人所轻,但好歹是吃公家饭的,每个月和当官的一样拿俸禄,有二两银子呢。


    爹娘见女儿被选中,高兴地在家门口放了几串爆竹。


    街坊邻里都过来道喜,都说鸡窝里飞出一只金凤凰。


    她也高兴。


    她高兴的是,就算娘以后生的还是女儿,也能在家里,在村里挺直腰板,不用觉得低人一等。


    从被选上,到成为真正的乐户,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伶官说了,钱难挣,屎难吃,二两银子能不能赚到,就看你挨的棍棒多不多,流的眼泪和汗水多不多。


    多,你就能挣到。


    不多,你就从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舞队也分三六九等。


    长得好,跳得好的,有点关系门路的,能给皇上跳舞,给贵人跳舞。


    命再好些,被贵人看中赎回去,放在内宅里,那便是得了好造化。


    也有那命苦的,只能去教坊司卖艺,穿着轻薄的纱衣,在台上跳给各色男人看。


    若是有哪个男人瞧上了,银子掏得足,也能春宵一度,与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卖得贵一些,偶尔还能挑挑客。


    阿满一不想滚回去,二不想自己将来沦落到教坊司卖艺,侍候男人。


    年仅七岁的她便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跳出点名堂来。


    这是她唯一的出路。


    想出头,真的就得拿命搏。


    别人一天练五个时辰,她练六个,七个。


    别人一顿饭吃七分饱,她吃五分。


    别人跳累了,往床上一躺,呼呼大睡。


    她不睡,暗中琢磨着要怎么穿衣,要怎么打扮,要怎么媚眼如丝,怎么让男人们心生怜惜。


    十年。


    整整十年。


    她终于如愿的跳进了皇宫里,成了殿廷朝会舞乐中的一员。


    这一年,她十七。


    十七岁的阿满,野心勃勃,她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有的只有一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身体。


    这副身体能腾空跳跃,也能像柳枝儿一样,弯成任何一种男人喜欢的姿势。


    她决定用这副身体,为自己搏一个好前程。


    她的目标是皇帝。


    一个人的野心是藏不住的,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从你的心里跑出来。


    一个眼神,一句喟叹,甚至一个动作。


    而在深宫里,一个毫无背景、只会跳舞的女子,最不能有的便是野心。


    仅仅是为皇帝跳了一支舞,仅仅是在跳那支舞的时候,她往皇帝那边多瞄了两眼,伶官就把她从前排,调到了后排。


    她不甘心,追问为什么?


    伶官看着她,冷笑一声说:“有些个心思,不是你能动的,动一动,别说是你,连我都是个死字。”


    后来她才明白——


    深宫三千佳丽,每一个都削尖了脑袋想争宠,她们怎么会容许她一个卑贱的舞伎,生出非分之想?


    为什么宫里每年都要添新的舞伎?


    旧人去了哪里?


    旧人都化作了深宫里的,一条条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