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又是一个冤假错案

第404章又是一个冤假错案

听完了审讯情况,王萱就把这些案子转交给了夕阳市公安局,和穆雨晴离开了。准备另一个举报案件的调查。

刚离开夕阳市纪委大院,王萱的手机又响了,是坐镇在省城的何广言打过来的:“王组长,有一个夕阳市的举报电话,点名要找你举报夕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队长石三怀。我让他和你直接联系,一会你就在夕阳市见一下他们吧,这个事情我给张主任汇报过了,他让直接给你说。”

王萱道:“行,我知道了。”

王萱刚挂了电话,一个陌生电话就打进来了。

王萱按了接听键,就听对方很焦急地问:“请问您是女侠吗?我有重大事情要跟你说。”

王萱道:“我不是什么女侠,只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你有什么事情?”

对方说:“我想见面给你说。”

王萱问:“那你现在在哪里?”

对方说:“我在夕阳市涧南区幸福路社区幸福花园小区大门口。”

王萱道:“那行,你就在那里等我吧,我到了再给你回电话。”

二十多分钟后,王萱开车赶到了幸福花园小区,见到了打电话的举报人。

王萱二人被领到了他的家里面。

这是一个多层住宅小区,举报人就在一楼居住。

在这家住房的客厅里,王萱准备听取举报人的举报。可王萱刚刚坐下,就看到有几个干部模样的人连门都不敲,推门就进来了。

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对这家好像很熟悉,直接说道:“张明辉,这段时间,禁止你外出,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呆着,也不允许你上网乱发东西,一旦被网警发现,就对你采取措施,轻者进拘留所,重者进看守所。”

穆雨晴在一边说话了:“你们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权力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

那几个人这才注意到王萱和穆雨晴,一开始,他们还以为就是串门的女邻居呢,但一听口气,不像。一个干部模样的人问:“你们两个是干什么的?在别人家里煽风点火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王萱问:“你连门都不敲一下,也不问这家的主人同不同意你进来,你们来到人家家里就进行威胁,真正违法的好像是你们吧?未经别人同意就进入别人家里,这叫不叫私侵民宅?”

那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说话了:“我们是来对刑满释放人员上门进行回访和监督的,法律赋予了我们这个权力了。”

刚听这个人说完,王萱问道:“那你告诉我你是哪个单位的,姓名叫什么,职务是什么?”

那个男子看了一眼王萱,满不在乎地说:“我是市信访局副局长明千钰。”

王萱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你是国家干部。但我需要告诉你的是,张明辉不是刑满释放人员,是无罪释放的人员,你听明白了吗?无罪释放!你凭什么说要对人家进行监督?是不是越权了?是不是影响了人家正常的生活了?人家在监狱已经受了十年冤屈了,回来之后,你还要对人家进行监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千钰被问的哑口无言,只好说:“我们也是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办事的,稳定压倒一切,我们信访局肩负着维稳的职责,他要到处去上访,所以我们要对张明辉进行监督。”

王萱道:“我看该监督的是你们!现在人家是无罪的,人家被冤枉坐了十年监狱,回来了要讨回个公道,不应该吗?你凭什么到现在还要限制人家的自由?如果把你关进监狱十年,你出来后会怎么办?”

明千钰问:“你们是干啥的?为什么也闯入人家的家里面?”

穆雨晴怒道:“你会不会说话,我们是和人家沟通后,人家邀请我们进来的,不像你们,连个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了,就像土匪一样,进来就要限制人家的自由,你们哪里像国家公职人员?”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道:“听口音你们不像是本地人,请你们拿出来身份证,我们审核一下,看是不是流窜作案的传销人员。”

王萱一看这群人想无理取闹,直接拿出了自己的证件,递给了那个人。那个人看后,像热米饭烫着了一样,赶紧还了回去。然后扭头就走。

穆雨晴堵住了去路:“你们想来人家家里找事就来,想走就走,也太随便了吧?报一下你们每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然后才能离开。”

那个三十多岁的男子道:“我是市刑警支队的,名叫韩阳。”

那几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看了这个女孩的证件后就要离开,但听到韩阳按照人家说的做了回答,就都疑惑地看着韩阳和王萱。

王萱看到这几个人还在犹豫,说道:“你们不是想知道我俩的身份吗?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们,我是巡视组的,我是小组长。按我们说的,留下你们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然后离开,随时听候巡视组谈话。”

这群人只好照办,然后一溜烟逃离了。

这些人走后,王萱才对张明辉说:“你说说自己的情况吧,电话你只给我说了个大概。”

张明辉讲述了案情经过:“我老家市夕阳市下面的牛川县的,十年前的5月18日晚上9点,我和叔叔张攀开车从牛川县往外地运货,路上,我们有一个老乡要到夕阳市打工,她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名叫王敏敏,就搭上了我们的车。本来都认识,我们也就捎上了她。”

“5月19日凌晨1点50分,货车行驶到夕阳市市区,王敏敏就下了车。她给我俩说是要打出租车与朋友汇合。将其放在路边后,我和叔叔两个人就继续跑车,上了高速。”

“可我们不知道的是,当天,夕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市区的一个水沟中发现一具裸体女尸。后来就调查到这个女孩就是王敏敏,然后就把我和叔叔抓了起来。”

“我俩被抓后,没有关进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内连续七天不让睡觉,进行审问。还给我拉斜背铐,用牙签扎我的手指甲缝,扇我的耳光等。”

“到了最后,我就觉得大脑迷迷糊糊,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做过什么,七天七夜不睡觉,谁能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