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狱侦耳目

第405章狱侦耳目

张明辉说着,就哭了起来:“后来,他们把我关进了看守所,我在看守所里从来没有给任何人讲过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做过什么事情。可是,很奇怪,在同一个监室里,有一个人,竟把我的所谓作案过程都给我写好了,当时办我的案子的人就是石三怀,他那时候还只是一个副大队长,现在是支队长了。他拿着一个事先写好的悔罪书,让我签字,我一看是一个作案过程的描述,我都不知道这上面写的内容是从哪里来的,最可怕的是,给我编造的理由很充分,连我自己都看这像真的一样,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推理的再符合逻辑,我也不能签字,我知道签了字就完了。”

“但是,我不签字,不代表他们没有办法,他们竟炮制出了一个同监舍人员的证词,让和我曾经羁押在一个监室里的名叫燕连福的人出了一份证言。在证词中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作案过程,硬说是我给他讲过的。后来法庭审判我的时候,我要求让证人燕连福出庭作证,他们拒绝了。”

“在法庭审判的时候,公诉人所指控的是我和叔叔的供词,说是我们做有罪供述,可这个口供有些我们根本都不知道,都是在我们受到刑讯逼供后在我迷糊的时候让签的字,就是他们拿着我的手指头按的指印。整个案子,证据中全是口头证言,没有物证。”

“更气人的是,在石三怀每次提审我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我们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王敏敏在下车后,我俩开了20分钟,就已经上了高速,我要求他们调取沿途的监控,可在法庭上,根本就提供不出来这个东西,后来我才知道,案卷中根本没有这个内容,我多次的要求他们根本就没有理睬。”

“他们不调取监控,反而做什么侦察试验,用货车模拟沿途的时间,在法庭上,公诉人说总共做了四次的试验,时间精确到秒,距离精确到米,几次试验结果行车时间相似。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有作案时间。可我叔叔告诉他们了,这里面有一个大问题,当初我们的车上拉有货物,而且是严重超载状态。这个超载的车和空车跑的是两码事。侦察试验结果不可靠,不能作为依据。可我们怎么说都不被采信,警方不去调监控录像,反而相信了侦察试验,为什么他们要舍近求远?”

王萱听到这里,问道:“你的代理律师的电话你知道吗?”

张明辉说:“我知道,我回来后还找过他几次。”

王萱道:“你打通律师的电话,我来问问他案情。”

张明辉立即拿起手机拨通了律师的电话,告诉律师,说中纪委巡视组想了解他这个案子的情况。律师一听很紧张也很兴奋,就说道:“你把电话给巡视组的领导。”张明辉把电话递给了王萱。

王萱接过电话说道:“张明辉一案的情况,我们想知道里面有多大问题,你给我简单说一下,便于我们下一步的调查。”

律师说:“好的。”就把张明辉和其叔叔一案的大致情况说了一下。大致情况和张明辉说的基本一致。不过,律师知道的卷宗内容却比张明辉知道的多:“这个案子,其实警方通过现场勘察以后,并没有从货车上找到张明辉和其叔叔张攀在车上有过强奸的痕迹,死者王敏敏体内也没有发现精斑。死者王敏敏的衣物和行李上也没有张明辉和其叔叔的毛发。所以没有物证,能够证明叔侄二人实施了强奸及杀人。”

“法医也解释过,当时下了一夜的雨,通过一夜的水冲刷,会把相关证据洗掉。可是经过一夜河水的冲刷,反而在王敏敏的八个手指甲内发现了一个第三者男子的生物组织。按照常理分析,这个是王敏敏在和施暴者打斗过程中,有八个手指与施暴者接触过,或推搡,或抓或挠,总之可以推断是进行了激烈的反抗或厮打。警方虽然讲述他们也有过怀疑,但是,警方也就是通过对死者老家身前接触过的人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有dnA匹配者,但没有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过。”

“在法庭上,我在辩护的时候,也提到过,警方调查了死者老家那么多人,都未发现匹配者。这恰恰说明了从死者手指中的提取的物质是离开牛川县后发现的。而这些物质经过检测又不是张明辉和其叔叔叔两个人的,那么,王敏敏的事情就应该是下车后发现的。”

“张明辉二人已经给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那就是王敏敏下车之前对二人说过要打车去找朋友,那么,该不该对出租车进行调查呢?可是侦查人员并没有顺着这个疑点进行调查,这个证据被排除,作为不能排除叔侄两人作案的反证。案件没有物证,只有口供,甚至还有很多疑点,并没有形成一个封闭完整的证据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死刑,只有口供没有物证不能定案。而有充分物证,没有口供,也就是说罪犯咬死不承认的,也可以定案。讲究的就是一个闭环的逻辑推理。但作为律师,我们只能去争取,没有能力去改变或者影响判决结果。从一审到二审,张明辉被判处死缓,而其叔叔也被判了十五年徒刑。”

挂了律师的电话,张明辉的叔叔张攀也来到了张明辉的家里。

张明辉就给叔叔张攀做了介绍,告诉张攀王萱和穆雨晴是巡视组的人,来家里了解情况的。

张攀千恩万谢,王萱就让他坐下说话。

王萱说:“我们正想找你了解一下去看的,你来了,正好,给我们说一下,你在监狱里的情况和你申诉的过程。”

张攀听王萱问到这里,不免两眼落泪,往事不堪回首。

但张攀还是抹了一把泪后说起了那一段经历——

自法院宣判后,张明辉和张攀都被送往了新疆去服刑,但不在同一个监狱。

在狱中,张攀一直写材料为自己申诉。他始终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

也就是案件发生后的第三年的3月18日,一起黄淮省夕阳市出租车杀人案件在央视法治栏目上播出,张攀看到了这个报道心头一震,自己被冤枉的案件和夕阳市这个出租车司机杀人案件何其相似?

凶犯作案的地点都在夕阳市,都是年轻女子被掐死后抛尸,尸体全身赤裸。王敏敏在下车前说要打车,是否就是同一个出租车司机作案?这个电视节目中提到的出租车司机曹立峰有重大嫌疑。

张攀内心里总觉得自己的冤案就是这个曹立峰做的,带着希望,他一次次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怀疑,并要求鉴定、比对曹立峰的dnA资料,但夕阳市警方未予理睬。因为监狱中喊冤的人太多了,但是大部分都是子虚乌有。

就这样又过了三年,张明辉和张攀二人在电视上同时看到了黄淮省白鹤市一个灭门血案的罪犯马玉华被无罪释放的报道,其中提到了马玉华的有罪供述就是一个名字叫燕连福的牢头狱霸给代写的。每次提审后说过什么话,燕连福都一清二楚。张明辉对这个燕连福的印象太深了,就是这个名字叫做燕连福的在法庭上的证词,才落实他们强奸杀人的罪名。叔侄二人都怀疑这两个案件的燕连福是同一个人。随即向住监狱检察官反映此事。

没想到叔侄二人的这一发现,真的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使真凶暴露了出来。